(网经社讯)7月6日,小米金融官方微博置顶一则澄清声明称,近日,小米金融外包公司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山东省淄博市警方立案侦查,小米金融与该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并表示曾与该公司因商标侵权而产生诉讼,且晒出法院判决文书提供佐证。
(网经社注图片采集自“小米公司发言人”微博声明)
小米金融还强调,早在2018年12月,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就已经做出判决,“山东小米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商标侵权,要求其停止使用现有企业名称,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企业名称,而且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不得包含“小米”字样。
据北京商报报道,2016年,小米公司一纸诉状将小米金融外包公司告上法庭。当年10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原告小米公司起诉被告小米金融外包公司商标侵 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2018年12月,法院正式裁决:被告小米金融外包公司立即停止在其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中使用“小米金融”和 “xiaomijinrong100”标识;并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小米金融外包公司停止使用现企业名称,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变更 后的企业名称不得包含“小米”字样。
不过,在该案中,小米金融外包公司辩称,该公司不构成商标侵权。直至目前,小米金融外包公司工商信息仍未作出相应变更,且因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结果提出上诉。据了解,该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二审已于2020年6月8日开庭。
今年5月,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发布“关于侦办白金管家、小米金融等两起非法集资案件有关事项的通告”,称正在侦办山东小米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业务员栾 某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此后,7月3日,山东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也发布类似通报,要求未报案的张店区集资参与人员持有关证据材料,进行报案。
据了解,山东小米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注册地址在山东省淄博市。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田某,由其100%持股;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缴数额不明。
从营业范围来看,山东小米可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金融知识流程外包等。此外,该公司经营范围还包括网上经营、广告设计、企业形象宣传策划等多个杂项。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金融科技公司频遇“李鬼”,除了小米外,包括蚂蚁、京东、腾讯等多家金融科技公司也遇到过被仿冒的类似状况。而此次小米金融遭遇碰瓷,也从侧面反映其近年来业务的蓬勃发展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