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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首次公开招标投放共享单车 美团、哈啰等企业表示将应标
网经社发布时间:2023年07月04日 11:37:34

(网经社讯)7月4日消息,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日前发布《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者及车辆投放数额招标公告》,首次以公开招标的形式投放深圳全市(不含深汕合作区)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配额,经营权有效期为3年。截至目前,美团、哈啰等企业表示将会应标。

网经社移动出行台(DCX.100EC.CN)获悉,根据招标公告,此次公开招标单车配额为45万辆,相较目前全市约41.2万辆的共享单车总量,在数量上有所上升。配额分为三个标段,其中,1标段为18.45万辆,2标段为14.85万辆,3标段为11.70万辆。中标人的运营期为3年。

这些车辆经营范围为深圳市行政区域范围(不含深汕合作区),各区(新区)范围内的最终投放总量不得超过区域内的评估规模。按照评估,各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总量评估规模分别为:福田区5.18万辆,罗湖区3.21万辆,南山区6.26万辆,盐田区0.66万辆,宝安区10.09万辆,龙岗区9.43万辆,龙华区5.67万辆,坪山区1.53万辆,光明区2.61万辆,大鹏新区0.36万辆。

招标公告透露,此轮招标获取的配额,将分三轮逐步投放。其中,初始投放额为总量的80%,即36万辆,对应上述三个标段的初始投放额则分别为14.76万辆、11.88万辆、9.36万辆。余下20%的投放数额为附条件生效的机动投放数额,根据骑行需求、运营服务考核等情况分两阶段投放。

其中,第一阶段,初始投放数额投放后,实际投放数额不能满足骑行需求,且相关企业的运营服务考核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该企业可向市交通运输部门申请按其获得的全部投放数额的10%投放车辆,各区(新区)区域内实际车辆数原则上不超过该区域控制规模的90%。

第二阶段,第一阶段机动投放数额投放后,实际投放数额仍不能满足骑行需求,考核周期内全市车辆日均周转率不低于6次,且相关企业的运营服务考核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该企业可向市交通运输部门申请按其获得的全部投放数额投放车辆,各区(新区)区域内实际车辆数原则上不超过该区域控制规模。

据了解,企业通过招标获得的共享单车配额,在运营期限内也会动态调节,包括当总量评估规模缩小时,同比例调减投放数额;以及根据各企业考核结果进行调整。中标企业如果考核不合格,将调减配额直至清零。

自2016年共享单车进入深圳,经历了从爆发式增长到逐渐退热的过程。2017年9月,深圳共享单车日均使用量达到517.3万人次,当时深圳全市共享单车的总量接近90万辆,共有近10家企业在深圳投放运营共享单车。而2018年以后,共享单车热度逐渐消退,近两年总体规模维持40余万辆,共享单车企业的竞争由比拼规模,逐渐转向服务提升和精细化运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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