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10月23日消息,据德阳日报消息,为进一步维护好我市网约车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引导社会资金、人员等资源要素理性进入,促进行业健康平稳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等六部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关于印发〈德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德交函〔2023〕16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向社会发布德阳市网约车行业风险预警通告。
据网经社移动出行台(DCX.100EC.CN)获悉,截至目前,德阳市共有依法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的网约车平台公司14家,依法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以下简称《运输证》)的网约车1904辆,依法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以下简称《驾驶员证》)的网约车驾驶员14977人,全市单日参与网约车经营超过10单的网约车数量约为2400余辆。受网约车及从业人员数量快速增加等因素影响,目前德阳市网约车单车日均接单约26单,单车日均运行收入约234元。
对此,德阳市交通部运输局发布进入网约车市场的风险预警提示:
(一)谨慎进入网约车市场。目前市区私家车保有量逐年增加,城市公共交通运力逐步趋于饱和,部分网约车平台因自身因素导致订单较少甚至车辆闲置,建议有意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企业认真调研市场、深入了解政策、谨慎投资我市网约车市场,以免造成经营损失。
(二)深入了解经营风险。有意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从业人员应当详细了解网约车平台接入、派单及收益分配规则、车辆是否符合《实施细则》要求,详细了解与平台所签订的合同条款和自行承担的风险,详细了解行业从业人员经营成本、实际收入等情况,做出理性从业选择。
(三)合法合规经营。有意从事网约车运营的,驾驶员应当在我市取得《驾驶员证》、车辆应当在我市取得《运输证》,并接入我市取得《经营许可证》开展网约车运营服务。未同时办理《驾驶员证》《运输证》从事网约车运营服务,或同时办理《驾驶员证》《运输证》后通过未取得我市《经营许可证》的网约车平台开展运营服务的,均属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德阳市交通运输局提醒,请网约车各相关单位、个人以及有意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企业和个人知晓以上内容,增强风险意识,谨慎做出理性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