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近日,抖音再发新规《创作者「诱导第三方」实施细则》,新规直指创作者引导第三方的违规行为。
在过去,抖音也曾就违规引导第三方做出处理,在今年九月初更是发布了《「商家-诱导第三方」细则》,强调抖音将对商家的违规引导行为做出惩罚。彼时尚未对更广泛含义的抖音创作者做出明确的处罚细则,更多是强调商家侧。
而这次抖音扩大了违规引导三方的角色范围,除了商家,个人也要被纳入其中。在这份细则延伸补充的其他规则中,抖音给出了创作者的范围定义:开通商品分享功能的用户及在用户的网络直播活动中直接向社会公众开展营销的个人。
这对这类创作者引流私域等行为,抖音设置的具体细则条例如下:
诱导第三方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五类情况:
(1)发布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私下销售”或“绕过平台销售”意图的内容。如:实体店信息、非平台购物链接或第三方平台店铺或商品信息、银行账号及其他付款方式、二维码、小程序、app及其他非平台标识等信息。
(2)发布联系方式及平台未接入的第三方平台信息。如:发布联系方式引导私下交易;暗示添加联系方式引导的行为,如V我、看个性签名、主页有微、主页有惊喜;发布平台未接入的第三方平台信息,如第三方平台水印、平台名logo、网址链接、二维码等;
(3)创作者发布、宣传通过非官方渠道进行交易的行为,如平台不支持“货到付款”交易方式,创作者宣传“货到付款”交易。
(4)创作者在带货过程中模糊引导用户使用私信沟通,暗示引导第三方或存在引导私下交易风险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如创作者使用模糊话术引导消费者私信沟通,则会被判定为诱导第三方行为。
(5)其他以明示或暗示方式“诱导第三方”的行为,如:创作者要求商家在物流包裹中夹带含有诱导第三方的卡片或其他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常见的违规场景中除了直播与短视频场景外还包括创作者的个性签名、头像、昵称、私信内容等可向用户传递信息的方式。
对于被判定为违规的创作者,平台将根据违规类型及违规内容的性质以及违规行为造成的后果影响对违规情形进行综合判定,并基于不同违规情形程度采取处罚措施,如:减少曝光;暂时或永久关闭商品分享功能;扣罚违约金;暂时或永久封禁抖音帐号限制或永久封禁账号功能等。
与《「商家-诱导第三方」细则》不同的是,这份细则中并未提到如何进行申诉。
就在前几天,见实曾提到如今可在淘宝商品" linktype="text" imgurl="" imgdata="null" data-itemshowtype="0" tab="innerlink" data-linktype="2" hasload="1">微信H5页面直接购买淘宝商品。比起微信淘宝两平台的互联互通,抖音则是选择对引流行为实施更为严苛的规则,并且将范围放得更加广泛,近乎直接断去引到私域的一切可能。
无论是新出的这份规则还是9月出的商家向的规则,抖音都有提到:引导第三方中可能产生骚扰消费者、影响消费者交易安全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属于违规行为。
因此,有人认为平台严抓引流第三方其实并非坏事,平台更针对的是带有“骚扰”性质的营销方式,无论是带货的创作者还是商家都不应该将流量思维照搬到私域,如何与用户产生关系才是最需要考虑的问题。
回顾今年淘宝、拼多多、京东都曾发布过相似新规,在流量越来越卷的情况下,究竟是选择合作开放还是选择严防死守是摆在各平台面前的一个不可避免的话题。
这次抖音新规防止个人引流私域或许是抖音对于流量转移的恐慌,也可能只是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一种附加补充细则。但对于抖音上的商家与个人来说,则是要重新考虑引导三方的可行性和新的营销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