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在数字化时代,大数据和算法已经成为商业运营的重要工具。然而,这些技术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滋生了一些不正当的商业行为,其中最为人所诟病的就是大数据“杀熟”。11月24日,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清朗·网络平台算法典型问题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利用算法实施大数据“杀熟”列为专项行动的重点之一。对此,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发起“破译价格迷雾 剑指大数据杀熟”专项调查行动(详见网经社专题:https://www.100ec.cn/zt/pyjgdsb/ )。
四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 剑指大数据“杀熟”等乱象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大数据和算法技术在商业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然而,一些网络平台利用算法对用户进行差异化定价,即所谓的大数据“杀熟”,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还损害了企业的信誉和消费者的信任。
为了进一步深化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综合治理,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决定自2024年11月24日起至2025年2月14日,开展“清朗·网络平台算法典型问题治理”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旨在聚焦网民关切,重点整治同质化推送营造“信息茧房”、违规操纵干预榜单炒作热点、盲目追求利益侵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利用算法实施大数据“杀熟”、算法向上向善服务缺失侵害用户合法权益等重点问题。
《通知》强调,严禁利用算法实施大数据“杀熟”。严禁利用用户年龄、职业、消费水平等特征,对相同商品实施差异化定价行为。提升优惠促销透明度,清晰说明优惠券的领取条件、发放数量和使用规则等内容。客观如实说明优惠券领取失败原因,严禁以“来晚了”“擦肩而过”等提示词掩盖真实原因。
网经社法律消保台(LAW.100EC.CN)了解到,专项行动自即日起至2025年2月14日,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组织企业自查自纠(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通过下发通知、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部署属地重点网站平台对照重点任务,举一反三排查安全风险问题,简单问题立即整改,复杂问题明确整改举措和期限。
第二阶段:核验企业自查情况(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积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照《算法专项治理清单指引》(附件),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深入评估。对自查不认真、整改不彻底的企业,及时组织技术力量进行核查并督促整改。
第三阶段:深入评估治理成效(2025年2月14日前完成)。各地网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总结专项行动实施成效,结合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全面评估《指导意见》印发以来的算法治理举措及取得的积极成效,深入分析难点问题,制定今后一段时期的务实举措。
专项行动期间,还开设举报受理渠道。《通知》要求,各地网信部门在专项行动期间要及时公开算法问题举报渠道。对网民举报线索进行监测核实,督促存在问题的网站平台及时整改,并向网民反馈整改结果。
大数据“杀熟”下的用户权益挑战
平台经济大数据“杀熟”一直时有发生。今年8月1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4年上半年消费维权舆情热点报告,揭露了上半年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消费堵点问题。《报告》指出,今年以来,大数据“杀熟”遭消费者质疑的事件仍屡屡引发热议。这其中,一些平台通常以“时间不同、地点差异导致价格浮动”“新用户有优惠”等理由,为其行为开脱,但消费者并不认可。消费者认为,平台只是想凭借其信息优势地位在大数据“杀熟”问题上“蒙混过关”。
《报告》还指出,多起事件中,消费者反映在维权过程中,遇到渠道不畅通等问题。平台客服针对消费者的回应大多含糊不清,给不出具有实际意义的解决方案,而消费者以诉讼方式维权又费时费力,且囿于算法技术壁垒,举证极为困难。如何解决这一在出行、购物等领域影响消费体验的问题已是当下消费者的重点关切之一。今年发布的《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均对大数据“杀熟”提出了应对措施,引发公众对治理网络市场乱象的讨论。舆论期待,相关文件要求尽快落实,打破对于此类问题“人人喊打又办法不多”的局面。
网经社据公开报道统计,此前包括淘宝、天猫、亚马逊、美团、小红书、苏宁易购、拼多多、飞猪、去哪儿、优酷、爱奇艺、搜狐视频、百度、腾讯视频、猫眼电影、淘票票、当当网等数十家平台均被曝疑似存在“杀熟”情况,涵盖网络购物、在线旅游、在线票务、在线视频等多个领域。
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浙江省消保委网络消费维权专委会委员曹磊表示,大数据“杀熟”暴露出大数据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非对称以及不透明。平台根据大数据来“杀熟”,背后的技术来源是电商销售“千人千面”的技术,其源头在于平台根据搜集用户的个人资料、流量轨迹、购买习惯等行为信息通过平台大数据模型建立用户画像,然后根据这个画像来给用户推荐相应的产品、服务和相应定价。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表示,大数据“杀熟”通常具有隐蔽性,用户往往不知情平台收集了多少个人信息,以及如何使用这些信息。用户可能发现自己在购买同样的商品或服务时,老用户的价格比新用户更高,但难以察觉具体的价格差异。
董毅智进而表示,此外,大数据“杀熟”具有高度的动态性,企业可以实时更新用户画像并进行精准推送,诱导消费者购买。消费者可能会发现,即使在不同的时间点,商品的价格或优惠也会有所不同。这都大大提升了大数据“杀熟”的鉴别难度。
董毅智律师表示,针对大数据杀熟,目前有众多法律依据。其中《个人信息保护法》构建了以“知情–同意”为核心的个人信息保护规则,要求平台在收集个人信息时征得用户同意,这有助于规制大数据杀熟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享有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为消费者在面对大数据杀熟时提供了事后的制裁与救济手段。而《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明确互联网平台和商家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不得滥用算法权力、不得利用算法对消费者进行“大数据杀熟”。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数字生活分析师陈礼腾表示,大数据是一把“双刃剑”。数字化时代,数据是企业重要的资产之一。合理运用数据可以为企业提供决策支持、优化运营并进行业务创新等。若通过大数据进行违规操作,基于老顾客对于平台的信任以及忠诚而对其进行区别对待,一旦曝光,面临的将是大批用户的流失、信任度的降低以及平台形象的崩塌。因此,企业需要充分认识数据的价值,加强数据管理和数据合规,避免成为刺向自己的“利剑”。
维护消费者权益 网经社开启专项调查行动
大数据杀熟屡禁不止的原因在于企业背后的利益驱动。对于消费者来说,大数据杀熟无疑是对其权益的严重侵害。滥用消费者个人信息,进而对消费者进行区别对待,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从市场层面来看,大数据杀熟不仅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还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对电商平台和商家的信任度。
对于消费者该如何规避大数据杀熟陷阱,董毅智律师认为,第一,消费者要增强价格敏感度,多进行比较,关注同一商品在不同平台的价格。第二,要提高维权意识,在发现自己遇到了价格歧视时,要勇于向平台反映,必要时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第三,利用数据可携权,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45条,消费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要求将其个人信息转移至指定的第三方处理者,这有助于破除大型网络企业对用户个人信息及市场的控制,预防和制止平台经济领域的垄断行为。第四,消费者应关注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动态,了解政府对大数据杀熟的治理措施,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为保护消费品合法权益,避免调入大数据“杀熟”陷阱,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发起“破译价格迷雾 剑指大数据杀熟”专项调查行动(详见网经社专题:https://www.100ec.cn/zt/pyjgdsb/ )。本次调查行动主要涉及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淘宝、天猫、亚马逊、美团、小红书、苏宁易购、当当网、拼多多、飞猪、携程、去哪儿、猫眼、淘票票等。
据悉,这也是继“喜迎进博会 护航跨境消费”专项调查行动(详见:https://www.100ec.cn/zt/dsbjbotc/)、“捍卫消费权益 打击霸王条款”(详见:https://www.100ec.cn/zt/dsbtc40/)、“电商平台‘仅退款’调查行动”(详见:https://www.100ec.cn/zt/diansubao/)、 “护驾中秋国庆消费 聚焦网络食品安全”(详见:https://www.100ec.cn/zt/dsbdcxdz/)、“聚焦国庆旅游 保障游客出行权益”(详见:http://www.100ec.cn/zt/zxlylx/)、“拒绝虚假宣传 净化直播空间”(详见:https://www.100ec.cn/zt/dsbqs/)、“被聘还是被骗?透视招聘平台乱象”(详见:https://www.100ec.cn/zt/jbhdcxd40/ )、“双11大促落幕 消费维权不停步”(详见:https://www.100ec.cn/zt/s11d43dc/ )后,今年发起的第九次调查行动,近年来累计为第44期。
如您遇到过大数据“杀熟”问题,可向我们提供线索。电诉宝将通过线索征集、案例披露、滚动播报、专题聚焦、平台评测、专家调研、律师点评等一系列调查行动具体落地手段,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315.100EC.CN)运行10余年来,与全国近千家网络消费平台建立对接,影响1亿+网络消费用户,新系统实现一键投诉、24h在线、自助维权、同步直达、实时处理、进度查询、评价体系、法律求助、大数据分析等诸多功能。目前,平台“绿色通道”服务向广大网络消费平台开放,平台可自主申请入驻,实时受理、反馈和查询用户满意度评价。为了更好地营造公开、透明、健康的网络消费投诉环境,“电诉宝”公开版已正式上线,新增用户投诉实时受理动态、月度平台投诉量TOP10、热点投诉地区、投诉榜(依据投诉量排行)等模块,让投诉过程透明化,一手掌握信息动态。
此外,网经社在消费维权、立法等方面也取得不少成果,并得到有关部委、消协的肯定。如2020年网经社出席国家市监督总局在京召开的“互联网企业创建无传销网络平台座谈会”,发布国内首份《中国社交电商合规研究报告》;2017年承接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消保委委托的“跨境网购消费者权益保护课题”;2016年承担承接国家工商总局和浙江省工商局“全国网络交易平台合规审查”调研课题项目;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导,与《中国消费者报》举办的“促进电商发展指导网络消费”座谈会上,发布《2016年中国消费者网络消费洞察报告与网购指南》。
2013年,网经社受邀出席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等举办的《支付业消费权益保护研讨会》,并做主题报告;发起“2010中国网络传销不完全调查”,并发布中国首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推动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等六部门联合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