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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岱青:网络代购消费者的风险是“双重”的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28日 09:54:57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摘要】近日网经社分析师莫岱青在接受《新华网》就“海外代购”问题采访时表示,“网络代购消费者的风险是“双重”的。一方面,以个人邮递方式入境的产品未经质检部门检验,质量缺乏保障;另一方面,“海外代购人”、代购网站和消费者都面临涉嫌逃税的法律风险。

  而且,由于海外代购的购买行为发生在海外,如果买卖双方发生纠纷,法律管辖、消费者维权都应在海外进行。由于渠道并非官方,消费者有可能会吃“哑巴亏”;再加上调查难度高、取证难、成本高等因素,维权比较艰难。”以下为该报道原文全文,

  原题:《“80后”淘宝店主境外代购逃税获刑引深思》。

  2月25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一起淘宝店主境外代购大量商品偷逃税款的走私案作出一审宣判,认定两名被告人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这是上海首例因海外代购偷逃税款被刑事处罚的案件,在网上也引起热议。

  网民认为,与中国庞大的海外代购市场相比,被发现偷逃税款并处罚的只是“沧海一粟”。虽然这一“灰色地带”屡被指责风险重重,但巨大的价差仍使不少人趋之若鹜。专家认为,不是要将代购全盘打死,而应一方面严格法律、规范市场,另一方面减小价差、回笼消费。

  风险再度曝光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欣欣(化名)、范琳(化名)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普通货物入境,偷逃应缴税额分别为9.9万余元及8万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刘欣欣罚金十万元、范琳罚金八万一千元,扣押在案的走私物品予以没收。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事实上,这并非我国由于海外代购而获刑的首例案件。2012年9月,一位离职空姐因走私化妆品偷逃海关进口环节税113万余元而被判处有期徒刑。

  然而,这些案件却在网络上引发不同声音。一些网友表示理解,网友“大捷Mars”说:“法律并不禁止代购,但一定要按规定主动申报。幸好此次情节不严重且配合调查有悔罪表现”。也有不少网友表示震惊,认为“判得太重”,代购行为“可以理解”。

  法律的日益严格,让淘宝上很多商家纷纷调整策略,选择直邮等方式。例如一家婴幼儿奶粉代购商家就说,由于海关严格,现货紧张,大家可以选择荷兰直邮,包邮不包关税。网友“UK小小小代购”也说,“一大早收到妈妈给我发的微信,又有代购被判刑了。现在做代购确实是越来越冒险,每次回国拖着满箱子东西出机场都紧张地手心出汗”。

  事实上,直邮也有一定可能躲避关税。上海市民郑女士告诉记者,自己从荷兰直邮婴幼儿奶粉已有2年,只有一次被要求交税。“即使交税了,总价也比国内同等产品便宜三成左右,如果不是价差巨大,谁会愿意冒这个风险呢?”

  网经社监测数据显示,2012年中国海外代购市场交易规模达483亿元,较去年涨幅82.2%,预计2013年这一数据有望突破700亿元。

  价差仍有诱惑

  然而,承担代购风险的不仅仅有商家。一些代购产品没有经过正常的报关和检验检疫程序,质量难以保证。2011年12月,日本食品巨头明治因部分奶粉检测出反射性核素铯并召回时,通过海外代购渠道进入中国的奶粉就不在召回之列。

  网经社分析师莫岱青认为,网络代购消费者的风险是“双重”的。一方面,以个人邮递方式入境的产品未经质检部门检验,质量缺乏保障;另一方面,“海外代购人”、代购网站和消费者都面临涉嫌逃税的法律风险。

  而且,由于海外代购的购买行为发生在海外,如果买卖双方发生纠纷,法律管辖、消费者维权都应在海外进行。由于渠道并非官方,消费者有可能会吃“哑巴亏”;再加上调查难度高、取证难、成本高等因素,维权比较艰难。

  此外,代购商品也真假难辨。虽然很多代购商家都号称代购产品接受“专柜验货”,但这一口号只是“看起来很美”。不少奢侈品牌的客服均告诉记者,公司在国内的专柜均不提供验货服务,如果消费者向判断一款产品是否真实时,只能“带着产品自己到柜台目测”。

  然而,巨大的风险没有阻挡消费者购买的热情,造成海外代购市场红火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奢侈品的海外内价差。

  商务部2011年的调查显示,手表、箱包、服装、酒、电子产品五类产品的20种品牌高档消费品,内地市场价格比香港要高45%左右,比美国高51%,比法国高72%。

  复旦大学市场营销系助理教授卢晓认为,在不同地方生产,运输、保险等费用不同,导致价差在10%-15%之间是比较合理的;如果价差超过20%,必然产生平行市场,催生走私、代购等行为;而我国的现状是与国外价差远在20%以上,代购必然猖獗。

  行业如何阳光

  不过,造成巨大价差的原因多种。上海交通大学海外教育学院税务教研组组长汪蔚青介绍,一件产自欧洲、到岸价为400美元的化妆品,需要缴纳10%的关税、17%的增值税和30%的消费税,共计税费2000元人民币左右。但税制是导致价差的原因之一,并非主因。上述产品最终零售价中还包括至少2000元人民币的渠道、房租等运营成本,以及2000元人民币左右的毛利,最终定价中税只占一部分。

  “从新西兰进口奶粉到我国是免关税的,但奶粉国内外价差依然很大,降低关税并非解决价差根本做法。”汪蔚青认为,奢侈品牌维持高端形象、在华极少打折的定价策略,以及渠道成本高昂等,都是造成价差的原因。

  卢晓说,不少奢侈品牌在华采取直营店模式或“饥饿营销”策略,这使得欧美市场打折时中国市场上的奢侈品价格“独树一帜”、“巍然不动”,还造成了供小于求的“假象”。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海外代购行业已经走到了十字路口。想要改变和减少代购市场的乱象,需要出台相应法律条例予以明确,规范代购进入的门槛;同时尽量减少价差,让消费者享受更多实惠。

  2011年9月,国家工商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强网络代购洋奶粉经营行为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从事奶粉代购经营者必须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不过,记者咨询了几家网店发现,这一规定并没有完全落实,一些商家称“我们是网店、只是代购,没有这些证照”。

  专家认为,一方面这些措施应加紧落实;另一方面相关部门还应通过规范行业门槛等形式限制其他敏感类商品的企业准入,淘汰一些不合格的小企业;同时明确电子商务平台或专业代购网站在交易行为中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卢晓说,中国的百货公司也应加强自身建设,提升零售商的话语权,形成以品牌为核心、以市场和消费者为导向的“零售主导”模式,让奢侈品打折季“全球化”;同时增加免税试点,有步骤地下调关税,适时调整消费税税目,让中国的黄金周也成为世界的购物黄金周。(来源:新华网 文/周琳 黄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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