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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诉拉手网潜规则 未消费不给退款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5日 13:02:12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3年9月13日,由网经社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拉手网的投诉称未消费不予退款。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用户投诉内容:

  韩小姐称8月29日,在拉手网团购2张电影票,订单号为7674327869x2u606130。

  因为经常在拉手网站团购,过期基本都能退款,所以没有仔细看这次的是否能退款,后来因为有事未能消费,三天后(8月31日)即过期,致电拉手网4000 517 317,客服人员说不能退款,之前也没有短信提醒我即将过期或者过期不退款。

  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里明明规定:团购网站经营者不得设定过期未消费预付款不退,为什么团购网站对于未消费的不能退?

  据《2013年(上)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监测统计,退款问题、账户被盗、售后服务、发货迟缓、团购欺诈、霸王条款、质量问题、售后服务、团购售假、虚假促销,成为网络团购的诟病,是网友投诉最多的问题结症。

  此外,为更好地监测电商企业用户体验案例,也给用户网购参考,凸显电商诚信,投诉平台特开设“电商315曝光台”(www.100ec.cn/zt/315_qy/),对包括高朋网、拉手网、窝窝团糯米网、大众点评网、美团网、聚齐网、嘀嗒团58团购等团购网站进行用户体验监测。(文/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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