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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手网未消费不能退款 用户质疑霸王条款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8日 16:25:58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3年9月17日,由网经社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拉手网的投诉称未过期未消费不能退款。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该用户投诉内容:

  郭小姐称9月15日购买拉手券金汉斯自助烤肉3张(每张41.5元),订单号为76272463b4wf6357389。

  当时没有注意到网页上写不支持退款,拉手券9月30日过期,但是这期间我不在齐齐哈尔,要十一以后才能回去。

  我查到相关法律《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中规定:团购网站经营者不得排除消费者依法拥有的退货、退款等权利。特别是针对“预支付团购产品过期退款难”这一投诉热点问题,意见明确规定,团购网站经营者不得设定过期未消费预付款不退或者限定款项只能退回网站账户等限制。

  期间我也给拉手客服打过电话,但他们说了半天总结起来一句话:解决不了!不能退款,不能延长消费时间!

  既然建立了这个网站,设立了一个客服平台,但我怎么一点售后服务的感受都没有呢?

  据《2013年(上)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监测统计,糯米网拉手网窝窝团美团网、聚美优品、聚齐网、爱丽团购、高朋团、like团、58团购2.30%为“2013年(上)中国网络购物十大被投诉网站”。

  此外,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监测了解,拉手网是用户投诉的热点团购网站,为了鞭策电商企业提高服务质量,网经社制作专题《账户频频被盗霸王条款屡现拉手网还能走多远?》(详见:www.100ec.cn/zt/lsw/)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提醒广大团购用户,团购下单钱最好仔细阅读购物条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购物纠纷和财产损失。(文/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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