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3年10月8日,由网经社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大众点评网的投诉称未消费不退款。
以下为该用户的投诉内容:
我由于出差来不及消费,事后跟大众点评网打电话和发邮件的方式,跟他们联系,非常强硬的跟我说未消费不退款。
别的网站只要我们没有消费都可以给予退款的,因为这个毕竟是消费者的钱,团购网站把这部分金额装入自己的腰包作为利润,简直是贪婪的不当得利行为,先前已经有很多律师在网上都指出网站的这种行为是违反法律的。
很多消费者因为金额比较小,所以就不跟他们计较了,这正滋长了他们的不规范行为。使他们变本加厉。不管贵公司自己制定了什么条约,在公司规定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时候,应当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这是中国的法律精神。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退货、退款的相关规定,任何商家不得排除或以任何方式剥夺消费者依法拥有的退货、退款等权利。否则就是违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且通过违反该法律法规的行为而进行不当得利,消费者是可以起诉贵网站的。
(注:网经社配图)
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问题反馈给大众点评网方面,截止发稿对方无任何回应。
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认为,团购网站在服务条款上需要进一步完善,提高服务质量。
为更好地监测电商企业用户体验案例,也给用户网购参考,凸显电商诚信,投诉平台特开设“电商315曝光台”(www.100ec.cn/zt/315_qy/),对包括高朋网、拉手网、窝窝团、糯米网、大众点评网、美团网、聚齐网、嘀嗒团、58团购等团购网站进行用户体验监测。(文/远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