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4年1月8日,由网经社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携程网的投诉称商品页面无明确标注,要求退货遭拒。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用户投诉内容:
黄小姐称12月24日购买携程网携程宝礼品卡/90天礼品卡礼包(任我游)5000元卡两张,共10000元,订单号为000044236。
由于购买后并不能正常使用,经过三日多次沟通后才能充值使用,充值后才知道不能用于购买机票,只能用于住店。要求更换未果,后要求退货,直至12月31日没有收到回复。1月7日傍晚收到来电说可以特殊操作可以换成“任我行”礼品卡,前提是要放弃返利优惠,关键是在31之前就告诉我不能换成“任我行”,因沟通误了7日才订春节机票。
1月7日又过去一周,收到回复是只能特殊操作换成“任我行”礼品卡,前提没有任何折扣和放弃原有的优惠,个中的得失不再算了,只求早日退款,却得到不能退货的回复。
到底谁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商品开始不能换演变成不能退只能换,半个月过去早已时过物非了。另外选购页面并没有解释用途局限,有误导之意。
在接到用户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与携程网处理,截至发稿前,我们没有接到该网站任何反馈,本平台将继续关注该事件发展。
鉴于近来微信、移动购物的普及,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向广大网购用户征集涉及手机和pad移动互联网端,微信(扫二维码、公众账号等)、微博、智能电视(电视购物以及智能互联网电视购物)的投诉案例,如果您在以上购物中遇到任何不愉快购物经历均可发送至tousu@netsun.com。(文/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