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4年3月7日,由网经社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 )接到多位用户对“聚尚网”的投诉。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用户投诉内容:
2013年1月27日在聚尚网购买了一件羊绒衫,订单号为DD20130127AF7F1,后因沟通不畅退货退款,退款时间为2月26日,退货单TH2013022679689。但考虑以后购物问题余额未提现,此后一直未动用此账号。
2014年3月7日想购物才再次动用,发现账户中389元余额已于2013年10月25日被盗提。经与聚尚网客服沟通得知提现人系湖北绥宁人夏球凡,工商银行提现账户6215581818000171868。客服表示:退款已至对方账户,无法解决该问题,告知我自己报警,网站不负任何责任。
首先,聚尚网的退款方式是将退款退至消费者的聚尚网账户,而不是直接退回消费者支付的银行账号里。
其次,该网站的账户设置了提现功能,当账户被第三方盗用后,篡改了用户的信息后,盗用方申请提现时,聚尚网没有进任何审核义务,就同意了第三方的申请提现,擅自将本人账户里的钱转给了第三方。
本人一直是用自己的网上银行卡支付的,且收货地点手机号基本都是固定不变的。如果用户申请提现至银行账户,你聚尚网至少应该审核一下提现的银行账户名是否和当初支付的账户是同一个姓名。
我用网上银行支付的钱,通过聚尚网,经你之手,就被打到别人的账户上去了。且电话至客服,该网站客服表示无法解决该问题,要求用户自己承担。请求:聚尚网未经审核,擅自经本人账户的退款389元转至第三方,要求聚尚网承担责任或追回被盗提的钱款。
据《2013年(上)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监测统计,售后服务、退款问题、虚假促销、退换货物、网络诈骗、发货迟缓、质量问题、网络售假、订单取消、节能补贴,成为网络购物的诟病,是2013年上半年网友投诉最多的十大问题结症。
鉴于近来微信、移动购物的普及,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向广大网购用户征集涉及手机和pad移动互联网端,微信(扫二维码、公众账号等)、微博、智能电视(电视购物以及智能互联网电视购物)的投诉案例,如果您在以上购物中遇到任何不愉快购物经历均可发送至tousu@netsun.com。(文/吴秀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