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4年4月12由网经社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携程网的投诉。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用户周先生投诉内容,订单号:1024002278
由于清明小长假出游,本来习惯于在12306的铁路局官网订票,作为携程会员会经常上携程客户端,在4月4日早上看到携程的界面写着使用微信支付,每单最高“多返10元”由于多返10元字体很大,所以很醒目的看到,于是想这次来使用携程网来预定此次出游的火车票吧,然后就点击进入看如何获得返现的内容以及活动细则,上面写到“活动期间,使用微信支付的团购订单每单多返10元,火车票订单每单多返5元,”于是绑定银行卡后进行了微信支付。
但在出游回来后,在咨询其他业务的时候,客服告知的火车票多返5元原来并非如此的,因为客服说这个是要与其他活动一起的基础上才是多反5元,并不是直接多返5元,于是我就不懂了,按照携程网的活动细则描述,哪里写着要一起活动的才能多返,活动细则根本没有明确的告知啊,按照理解,页面写着火车票微信支付多返5元,那请问携程的基价是1块还是2块,如按1块的返现基价,那多返的5块是不是应该是返现6快呢,但是携程却并没有在活动页面如实的履行真实详尽的告知义务,误导以为是微信支付可以在原有的返现基础上,多返5元这样的活动。
携程网作为中国最大的电商之一,仅仅对此行为以2000积分草草了事,对此,作为携程会员非常不满,因为向贵处反馈已得到公平的处理结果,谢谢。
今年3月15日新的消保法相关阐述:《消保法》第二章,消费者的权利第八条之阐述: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保法》第三章,经营者的义务第二十条之阐述: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消保法》第六章,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五条之阐述: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为帮助各电商网站更好提高售后服务与用户体验,同时帮助更多用户解决网购纠纷,网经社携手律师、工商、消保委联合发起“3.15电商消费维权专项行动”,并在315起开通全国首个“微信网购维权平台——“网购投诉平台(微信公众号:DSWQ315)”。(文/海沐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