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4年4月28日,由网经社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新美团网的投诉称强买强卖。
(注:图为用户提供退款申请页面截图)
以下为该用户投诉内容:
徐先生称4月26日在新美团网购得鞋两双,订单号为2014042607035222、2014042605415673。
4月27日上午后悔,不想要该物品了,在订单页发现尚未发货,就留言要求卖家不要发货,直接退款,一个上午卖家均未回应。
下午我直接联系新美团网客服QQ,客服先是说已经发货了,不能退款,我要求对方给予单号查询,对方说商家没给。然后我说就算发货了我不想要了要退货,对方说只能退到团帐户上且不能提现,只能在该网上使用。
该网上明文规定有七天退换货保障,而且《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我向对方申明这一点后,对方借口说该条例只能用于部分商品,我认为这是强买强卖,而且涉嫌欺骗消费者。
我要求对方将款项直接退回支付宝,但对方一直未予以回应。直到27日下午4点多我通过支付宝看订单情况,仍未发货,这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恶意侵犯。
据《2013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 www.100ec.cn/zt/upload_data/down/2014yhty.pdf)监测统计,虚假团购、团购欺诈、退款问题、账户被盗、霸王条款、发货迟缓、团购售假、发票问题、售后服务、质量问题,成为网络团购的诟病,是2013年用户投诉最多的十大问题结症。
鉴于近来微信、移动购物的普及,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向广大网购用户征集涉及手机和pad移动互联网端,微信(扫二维码、公众账号等)、微博、智能电视(电视购物以及智能互联网电视购物)的投诉案例,如果您在以上购物中遇到任何不愉快购物经历,可发送至tousu@netsun.com。(文/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