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4年6月18日,由网经社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百度糯米网的投诉。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是史女士的投诉内容:
我于5.4日购买金棕榈电影票,因没有看清楚介绍详情,到店后告知需加20元才能观看电影,后朋友用她自己手机重新团购两张票,之后我申请退款,糯米网驳回我的退款申请,后我联系客服,告知我购买的劵已经使用所以不能退款,但是我从没使用过,也没有让朋友使用过,糯米网客服之后说跟商家核实,却一直没有回复。
为帮助各电商网站更好提高售后服务与用户体验,同时帮助更多用户解决网购纠纷,网经社携手律师、工商、消保委联合发起“3.15电商消费维权专项行动”,并在315起开通全国首个“微信网购维权平台——“网购投诉平台(微信公众号:DSWQ315)”。
鉴于近来微信、移动购物的普及,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向广大网购用户征集涉及手机和pad移动互联网端,微信(扫二维码、公众账号等)、微博、智能电视(电视购物以及智能互联网电视购物)的投诉案例,如果您在以上购物中遇到任何不愉快购物经历均可发送至tousu@netsun.com。
为了方便用户及时反馈电子商务交易中出现的问题,网经社开通新浪微博投诉通道,欢迎@电商维权顾问。(文/王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