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100EC>O2O动态>用户投诉称拉手网团购电影票 到店无法使用涉嫌欺诈
用户投诉称拉手网团购电影票 到店无法使用涉嫌欺诈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5日 10:26:01

  2014年7月8日,由网经社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拉手网的投诉。团购电影票到店无法使用涉嫌欺诈。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是江女士的投诉内容:

  我于7月2日上午团购拉手网上17.5电影院影票一张,于下午3点40到店,想看3点45分开始的电影:哥斯拉。结果影院告知7月3号才可以使用团购票。

  我在买票时明明有效日期为7月1日-7月31日。经协调只让我自己再次出钱买票才能看,拉手网的只能申请退款。但是我当天特意请假去看本场电影,晚上有事,也不可能再看下一场了。我要求拉手网赔偿我误工费,联系信息费,交通费,并退票。目前只给我退票。

  在接到用户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与拉手网处理,截至发稿前,我们没有接到该网站任何反馈,本平台将继续关注该事件发展。

  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监测了解,拉手网是用户投诉的热点购物网站,为了鞭策电商企业提高服务质量,网经社制作专题《账户频频被盗霸王条款屡现拉手网还能走多远?》(详见:www.100ec.cn/zt/lsw/)

  鉴于近来微信、移动购物的普及,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向广大网购用户征集涉及手机和pad移动互联网端,微信(扫二维码、公众账号等)、微博、智能电视(电视购物以及智能互联网电视购物)的投诉案例,如果您在以上购物中遇到任何不愉快购物经历,可发送至tousu@netsun.com。(文/王溢)

浙江网经社信息科技公司拥有17年历史,作为中国领先的数字经济新媒体、服务商,提供“媒体+智库”、“会员+孵化”服务;(1)面向电商平台、头部服务商等PR条线提供媒体传播服务;(2)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培训机构、电商平台等提供智库服务;(3)面向各类电商渠道方、品牌方、商家、供应链公司等提供“千电万商”生态圈服务;(4)面向各类初创公司提供创业孵化器服务。

网经社“电数宝”电商大数据库(DATA.100EC.CN,免费注册体验全库)基于电商行业17年沉淀,包含100+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数据,150+独角兽、200+千里马公司数据,4000+起投融资数据以及10万+互联网APP数据,全面覆盖“头部+腰部+长尾”电商,旨在通过数据可视化形式帮助了解电商行业,挖掘行业市场潜力,助力企业决策,做电商人研究、决策的“好参谋”。

【相关阅读】
【投诉曝光】 更多>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网经社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网经社;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NEWS@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平台名称
        平台回复率
        回复时效性
        用户满意度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二维码 打开微信“扫一扫”
        微信小程序
        小程序二维码 打开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