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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拍网购物发现非正品 申请退货拍拍网不作为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1日 14:46:00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4年8月27日,“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张先生对拍拍网的投诉,称申请退货不作为。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用户投诉信息:

  2014年6月14日,本人在拍拍上购买了一款笔记本,订单号: 836682556-20140614-1283328812。

  看到店铺标注为正品,且店铺有足额保证金,于是放心购买,购买了两个月左右发现购买的笔记本不是正品,要求卖家退货,但卖家联系不上,联系拍拍客服,拍拍客服不予受理,问是否可以保证金赔付,拍拍客服表示,店家店铺被封,保证金已经被拍拍处罚,不用于买家的网购保障。试问拍拍保证金不是为买家保障,又是为何而设立,而且拍拍对于店铺一封了之,对于客户的售后及投诉一概不理,电话咨询,一律告知:拍拍已处罚店家,保证金收归拍拍所有,拍拍无法协助处理,于情于理,拍拍纵容售假,且占用本用于给客户赔付的保证金。在此强烈呼吁贵部门查处拍拍违规行为。

  在接到用户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与拍拍网处理,截至发稿前,我们收到拍拍网反馈,称商家已于6月26日成功解冻4800元服务费,解冻后在财付通可用余额里已显示,用户需要对照财付通账户余额变化来查询。  

  据《2014年(上)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 www.100ec.cn/zt/upload_data/down/2014shyhty.pdf)监测统计,退款问题、网络售假、虚假促销、网络诈骗、质量问题、退换货物、订单取消、发货迟缓、账户被盗、售后服务成为网购诟病,是2014年上半年用户投诉最多的十大问题结症。

  为帮助各电商网站更好提高售后服务与用户体验,同时帮助更多用户解决网购纠纷,网经社携手律师、工商、消保委联合发起“3.15电商消费维权专项行动”,并在315起开通全国首个“微信网购维权平台——“网购投诉平台(微信公众号:DSWQ315)”。)(文/淡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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