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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宝与宁波港宣布战略合作 打造互联网+大宗商品交易平台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1日 08:40:56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7月20日消息,企业经营综合服务商网盛生意宝(股票代码:002095)今日发布《关于与宁波港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宣布正式与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018)(以下简称“宁波港”)达成战略合作,双方将基于各自优势资源,共同建设和运营“宁波港液体化工交易市场”。这是生意宝继设立“网盛化纤电商交易平台”后,在大宗商品垂直品类在线交易布局的又一重大举措。

  公告称,此次与宁波港的合作,将以生意宝平台为依托,将“宁波港液体化工交易市场”开发建设成为集液体化工品线上交易、线上支付结算和互联网金融相结合的先进交易平台。该平台可为交易客户提供大数据、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物流仓储等全方位、一条龙的产业链交易服务。而通过与生意宝的战略合作,宁波港以满足现有客户线上交易需求为基础,逐步将该交易市场发展运营成为,全国贸易商参与、国内最具影响力的液体化工交易市场。

  对此,网盛生意宝董事长孙德良表示,“此次与宁波港的战略合作,将大力推动公司大宗商品在线交易平台的建设与发展,促进公司金融战略的布局。同时,通过‘大数据+电商交易+互联网金融’三大平台,可全方位助推港口物流企业的‘互联网+’实质性落地。”

  就在7月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11项重点行动。其中,在“互联网+”电子商务行动中,要求大力发展行业电子商务。鼓励能源、化工、钢铁、电子、轻纺、医药等行业企业,积极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优化采购、分销体系,提升企业经营效率。鼓励生产制造企业面向个性化、定制化消费需求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支持设备制造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融资租赁服务。

  对此,国内知名“互联网+”专家、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表示,“在港口面临转型升级的今天,固守传统的港口经营管理思维方式不但拯救不了已有传统业务和传统经营模式,难以实现港口转型,而且会在港口市场竞争中为那些采用了“互联网+”的挑战者创造机会。港口拥抱“互联网+”是实现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其实质就是要使港口由海运物流链条上的空间节点升级为交易服务节点。”

  港口是水陆交通和物流的枢纽,在一国国民经济中居于十分的特殊地位,历来有国家“门户”、“窗口”、交通“枢纽”之称。随着“一带一路”具体措施的出台,将为港口业带来新的机遇,我国以及“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港口集装箱吞吐量都将得到进一步的促进和提升。

  据介绍,宁波港是我国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起锚地,2014年,宁波港货物吞吐量完成5.26亿吨,集装箱吞吐量完成1870万标箱,箱量排名保持大陆港口第三位,成功入围世界集装箱“五佳港口”。

  而生意宝是中国B2B电子商务的最早开创者,公司是拥有包括“行业网站+联盟”的B2B电商平台、“商品+联盟”的大数据平台、互联网金融平台的B2B交易型生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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