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检察院依法对洪彩萍以涉嫌销售假药罪提起公诉。
洪彩萍是一名全职主妇,一直在家带孩子。2010年7月,她觉得在网上开店卖东西比较赚钱,就注册了淘宝卖家账号,成为一名淘宝店店主。小店最初主要销售足浴用品,生意不温不火。后来,洪彩萍发现朋友网店里有一种叫“四物汤”的产品卖得比较好,于是,也决定在自己店里销售。据了解,中医里的“四物汤”是补血、养血的经典药方,主要由当归、川芎、芍药、熟地四味药组成,更被后世医家称为“妇科第一方”。因此,不少女性会服用这剂药方调理身体。
2015年底,洪彩萍开始委托工厂加工“四物汤”,成品用棕黄色牛皮纸袋包装,每袋有茶包式的小包装30包。当有买家需要购买的时候,洪彩萍就联系工厂发货。截至2016年3月案发,洪彩萍的小店销售“四物汤”85包,共计1400余元。
据悉,洪彩萍所售卖的“四物汤”,其产品的外包装和说明书中都明确宣称该产品具有调经止痛、活血化瘀等疗效,并且规定了用法用量。经鉴定,这已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药品”的定义,但它却没有任何批准文号,所以应按假药论处。洪彩萍在自己都无法确定“四物汤”成分的情况下,仍然进行销售,其行为应当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针对目前淘宝网等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假药屡见不鲜的情况,检察官一方面建议有类似销售行为的卖家立即停止售卖,另一方面也提醒消费者应该尽量到正规药店,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并合理使用药品,或者在有资格证书的正规网站购买,购买时应注意药品的生产许可证或批文字号。如果服用药品后出现可疑情况,或者发现疗效有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来源:正义网 文/屠春技 叶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