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100EC>>【法律案例】乐视“919发货门”消费事件 33名者状告索赔三倍
【法律案例】乐视“919发货门”消费事件 33名者状告索赔三倍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6日 15:11:42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5月11日,中国“互联网+产业”智库——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100EC.CN)发布《2015-2016年度中国互联网+法律报告》(报告下载:www.100ec.cn/zt/1516flbg/),该报告是作为电商领域的专业法律报告。

  报告显示:首例微信传销案、南京网络恶意刷单第1案、聪明狗告淘宝天猫“屏蔽”索赔百万、乐视919发货门事件、全国首例众筹融资案、浙江首例P2P被判集资诈骗案、“短融网”诉“融360”不正当竞争案、大众点评状告百度侵权案、上海消保委告三星手机预装44个软件案、酷派奇酷撕逼大战是“2015-2016年十大互联网+领域典型法律案例”。

  以下为“乐视919发货门消费事件33名者状告索赔三倍案”解读:

  【案例类型】消费侵权案

  【所在领域】互联网+消费欺诈

  【相关链接】电商网络品牌网:www.100ec.cn/zt/wlpp/

  【案例简介】

  2015年9月19日,乐视商城开展了“黑色919乐迷节”,活动内容为“超级电视、超级手机直降500元,全天全渠道现货开放购买”。当日,众多消费者通过乐视商城官网订购了活动商品,乐视承诺于付款后一周内发货。因认为乐视未按约定履行合同、其行为构成欺诈,33名消费者已委托律师对乐视提起诉讼。11月26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

  【律师点评】

  对此,国内知名律师、《2015-2016年度中国互联网+法律报告》联合主编、网经社特约研究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吴旭华(微信号:hzxh2011)律师认为:

  本案中乐视被诉的争议行为有两点,其一为未准时发货,其二为发货型号错误。但该两点是否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的欺诈行为,还应结合具体的行为来进行剖析,关键在于乐视公司是否具有欺诈的故意。从表面行为来看,就此认定欺诈有待商榷,应当定性为违约更为合理。

  因此,在本案中无法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请求三倍赔偿。至于消费者在此情况下应当如何维权。通过诉讼维权,就第一点消费者可以根据《合同法》要求销售者承担违约责任,就第二点既可以选择消费者知情权受损害起诉,也可以根据《合同法》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而诉讼之外,还有包括消协调解,向行政机关投诉等有效方式可以维权。

  但基于目前电商行业整体的消费者权益侵权行为多发、高发的态势,作为电商平台应当更加严格把握服务细节,尽力杜绝消费者侵权事件的发生,尤其是知名电商平台更要爱护自身的名誉和商誉。知名电商平台作为中国电商经济的名片,其形象直接影响着广大消费者对于电商的认知和评价。因此,知名电商平台更应肩负起其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为其他电商经营者树立标杆,改善消费者对于电商经济的感官,深入促进电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对此,国内知名律师、《2015-2016年度中国互联网+法律报告》联合主编、网经社特约研究员、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曲延兴(微信号:quyanxing1965)律师认为:

  本案是否构成消费欺诈,关键看经营者是否存在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因此,要认定经营者的行为是欺诈,则消费者必须证明乐视在销售时就已经没有预定的商品。

  本案经营者即使不构成消费欺诈,仍构成合同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对于网络购物,在用户下单并付费成功后,就意味着商家同消费者之间就购买商品签订了合同,商家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商品型号进行发货,如果有违反则将构成违约,应当向消费者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尽管对于此次延迟发货,乐视商城也以公告的形式向用户进行致歉和解释:活动当天10点至12点,乐视商城因瞬时并发流量过大、服务器拥堵、宕机,12点系统恢复正常后,订单量激增,销量巨大,打破了整个行业纪录,同时也带来了史无前例的瞬时发货压力。但并不能免除乐视商城的违约责任,乐视商城在没有与消费者协商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就擅自变更商品型号,属于经营者过错,消费者要求退货,退货的物流费用应该由经营者承担。

  关于我们:

  法律与权益部:成立于2010年,整合行业内消保、律师、媒体、质检等资源。每年发布权威《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和《中国电子商务法律报告》,还是国家工商总局牵头、国务院发布的《网络商品及服务交易监督管理条例》立法起草副组长单位。主要职能包括:

     ——运营电商维权和电商法律两大平台,受理消投诉纠纷

     ——每年发布数十篇热点快评,发布预警,引导网络消费

     ——每年策划报道数十个热点曝光专题,监督电商企业

     ——运营拥有数万高端网购用户知名自媒体“电商315”(DSWQ315)  

   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5年来,受理维权数十万起,纠纷解决率在80%以上,是国内最具有影响力和公信力的第三方“电商投诉维权平台”。

     中国电子商务法律与求助服务平台:数十位专业律师“坐镇”,提供互联网+法律援助。

      联系人:姚老师   电话:0571-87397953  微信:yjf8936  QQ:2807872373   邮箱:Tousu@netsun.com

 
 

浙江网经社信息科技公司拥有17年历史,作为中国领先的数字经济新媒体、服务商,提供“媒体+智库”、“会员+孵化”服务;(1)面向电商平台、头部服务商等PR条线提供媒体传播服务;(2)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培训机构、电商平台等提供智库服务;(3)面向各类电商渠道方、品牌方、商家、供应链公司等提供“千电万商”生态圈服务;(4)面向各类初创公司提供创业孵化器服务。

网经社“电数宝”电商大数据库(DATA.100EC.CN,免费注册体验全库)基于电商行业17年沉淀,包含100+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数据,150+独角兽、200+千里马公司数据,4000+起投融资数据以及10万+互联网APP数据,全面覆盖“头部+腰部+长尾”电商,旨在通过数据可视化形式帮助了解电商行业,挖掘行业市场潜力,助力企业决策,做电商人研究、决策的“好参谋”。

【投诉曝光】 更多>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网经社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网经社;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NEWS@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平台名称
        平台回复率
        回复时效性
        用户满意度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二维码 打开微信“扫一扫”
        微信小程序
        小程序二维码 打开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