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7年3月17日“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当当网”的投诉,称“当当网”数次违反合约,要求退一赔三。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信息:
姚女士于17年2月16日购买了当当网预购商品(铸铁炖汤锅),订单号: 34741036086。订单付款完毕后显示的预计送达时间是2月24日。可是到了3月11日,我还是没收到货品和任何短信。
当天我让他的上级来处理。对方同意我提出的退货,同时补偿给我10元礼券,对我提出的消费欺诈“退一赔三”不予支持,并坚称是他是最终投诉处理部门。作为一个电商消费者,下完订单并全额付款后,就表示与电商之间形成了购买合同,在电商一而再,再而三违反合约的情况下,提出“退一赔三”合理吗?
在接到用户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于该平台相关负责人处理。截至发稿前,还未收到来自该平台的任何回复。
【3·15网络消费维权专项行动启动】
日前,国内知名第三方电商维权平台——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正式启动“3·15网络消费维权专项行动”(www.100ec.cn/zt/16fwpd/),活动从2月15日起至3月31日止,重点关注网络消费者维权集中的电商网购、O2O、微商、海淘、外卖、消费金融、P2P等领域。无论是您个人遇到网购、团购、金融消费欺诈,还是您企业与互联网电商企业纠纷,均可通过投诉通道www.100ec.cn/zt/315/或关注官方微信“网购投诉平台(DSWQ315)”进行在线投诉,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受理、曝光。(文/向日葵)
事件跟踪:
3月21日,本平台收到当当网的回复,称可退款,无法满足赔偿要求。对此,网经社会对此投诉事件进行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