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7年3月17日“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携程网”的投诉,称“携程网”订单不予修改,造成经济损失。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信息:
林女士在携程上订了预定3月18日的香港马可波罗酒店住宿,订单号: 3366389321。我不小心选错了日期,想变更入住时间,携程反馈给我是不可更改。
我打给酒店,酒店反馈说如携程不同意,酒店擅自更改需要赔偿携程一晚的房费但是携程以订单已确认为由,不同意修改入住日期,也不同意取消订单。害我白白损失1818元的住房费用。
在接到用户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于该平台相关负责人处理。3月20日,收到携程网的回复称:已将您反馈的信息转告至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3·15网络消费维权专项行动启动】
日前,国内知名第三方电商维权平台——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正式启动“3·15网络消费维权专项行动”(www.100ec.cn/zt/16fwpd/),活动从2月15日起至3月31日止,重点关注网络消费者维权集中的电商网购、O2O、微商、海淘、外卖、消费金融、P2P等领域。无论是您个人遇到网购、团购、金融消费欺诈,还是您企业与互联网电商企业纠纷,均可通过投诉通道www.100ec.cn/zt/315/或关注官方微信“网购投诉平台(DSWQ315)”进行在线投诉,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受理、曝光。(文/向日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