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7年3月21日“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携程网”的投诉,称“携程网”以订单确认不可修改为由,拒绝增加酒店入住人信息,造成消费者损失。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信息:
林女士在携程上预订酒店,订单号: 3366389321。不小心选错了日期,想变更入住时间,但是携程以订单已确认为由,不同意修改订单信息,害我白白损失1818元。
后来联系携程希望变更入住人信息(原本一人,现增加一人),携程也不同意增加。因为我预定的酒店增加入住人并不会造成携程任何损失,但是携程不同意增加,以至造成消费者的损失。因此本人认为这也是霸王条款之一。望有关部门协助解决。
在接到用户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于该平台相关负责人处理。3月22日。收到来自携程网的回复称:已处理回复客人,谢谢!
【3·15网络消费维权专项行动启动】
日前,国内知名第三方电商维权平台——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正式启动“3·15网络消费维权专项行动”(www.100ec.cn/zt/16fwpd/),活动从2月15日起至3月31日止,重点关注网络消费者维权集中的电商网购、O2O、微商、海淘、外卖、消费金融、P2P等领域。无论是您个人遇到网购、团购、金融消费欺诈,还是您企业与互联网电商企业纠纷,均可通过投诉通道www.100ec.cn/zt/315/或关注官方微信“网购投诉平台(DSWQ315)”进行在线投诉,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受理、曝光。(文/向日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