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7年3月21日“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河姆渡”的投诉,称“河姆渡”商家拒绝退货退款。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信息:
叶先生于2017年3月9日在河姆渡B2B电子商务平台官网采购相机及镜头配件总计价格约84400,订单号: 100236693、100236461、100236463、100236635、100236464、100236634。
5日后货到到达河姆渡西安分公司自取,后由于自己原因申请退款,(货物一直在西安分公司未取)商家在其官网承诺60天无理由退换货,现拒绝退款。
在接到用户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于该平台相关负责人处理。截至发稿前,还未收到来自该平台的任何回复。
【3·15网络消费维权专项行动启动】
日前,国内知名第三方电商维权平台——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正式启动“3·15网络消费维权专项行动”(www.100ec.cn/zt/16fwpd/),活动从2月15日起至3月31日止,重点关注网络消费者维权集中的电商网购、O2O、微商、海淘、外卖、消费金融、P2P等领域。无论是您个人遇到网购、团购、金融消费欺诈,还是您企业与互联网电商企业纠纷,均可通过投诉通道www.100ec.cn/zt/315/或关注官方微信“网购投诉平台(DSWQ315)”进行在线投诉,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受理、曝光。(文/向日葵)
事件跟踪:
3月29日,网经社收到河姆渡的官方回复,该平台称经过认真核实,属于双方对产品型号、功能认识和理解出现分歧,纯属一次误会事件。而用户方也表示,是自己的认识错误,并非河姆渡平台原因,并对给平台的处理方式感到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