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案 由:关于把电子商务行业打造成为我国扩大内需新高地的提案
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第1462号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办理
提案人:袁亚非
主题词:电子商务,内需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内 容:
一、对当前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的总体认识
电子商务的实质是“商务电子化”,它将传统的商务流程电子化、数字化,一方面大量减少人力、物力,降低了交易成本;另一方面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颠覆了以往从商品生产到消费者手中的流通方式,更低成本、更人性化、更便宜、更便捷地指向目标消费群,从而大大提高了交易效率。2009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多数行业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冲击,特别是原来的外向型经济发展模式遇到了极大挑战。但包括网络购物在内的电子商务却逆势上扬,成为危机背景下经济增长的一个亮点,成为我国扩大内需战略强有力的推动力。
在当前国家扩大内需的总体战略下,中国电子商务正处于高速增长的“黄金发展期”。据研究,2010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达到4.8万亿,增长32.4%;2011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接近7万亿元人民币,占GDP比重上升到13%;网络零售额超过7500亿元,已经占到了国民消费的4%;预计2014年将达到20.6万亿。随着国家监管体系的日益健全和电商企业及消费者的日趋成熟,未来中国电子商务将迎来更好的发展环境。
二、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
1、目前我国的电子商务行业发展规模快速扩张的阶段还将持续较长时间,并开始呈现专业化、规模化、集聚化发展的特点。
中国电子商务的高速增长一方面来源于中国企业用户和消费者对于互联网和网上购物的接受程度逐步提高,在线销售类活动不断增加;另一方面来源于中国政府对电子商务的重视程度日益加大,电子商务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标准以及网络等环境和条件得到不断完善。
2、电子商务的发展促进形成新的消费方式甚至新的生活方式。
互联网越来越成为现实生活的一种映射,人的社会属性将越来越多的通过互联网的方式来展示,社会化电子商务就是希望通过将人的社会属性以互联网的方式来传播、推荐商品/服务,并且实现更好的基于互联网的消费。
3、传统企业开始涉足电商行业,online-offline趋势明显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电子商务正逐渐深入到各行各业中,越来越多的传统行业试水电子商务,包括服装、3C、家电、食品、药品等领域。传统商业企业有着良好的信誉及售后服务,线下渠道管理经验成熟等优势,将线上线下相结合,完善传统零售连锁企业的渠道整合,弥补渠道布局与区域覆盖空白。O2O的结合将成为未来电子商务发展的新趋势。
4、移动互联等新技术成为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的新动力。
据CNNIC预计,2011年12月中国手机网民规模是3.56亿,2012年6月,手机网民规模达到了3.88亿,占整体网民的比例达到了72.2%。到2012年7月,中国的3G用户达到1.84亿,占移动用户的比例达到了17.3%。随着3G网络的普及,智能手机等移动智能终端的发展,将促进移动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未来,电商企业将进一步加大针对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的移动电商业务的模式开发和市场推广。
5、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环境有待于进一步规范。
总体而言,我国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推动了电商立法进程的加快和国家监管体系的日益健全。但由于其属新兴业态,网络不正当行为、网上知识产权保护、网络诚信体系建设、跨境交易等一系列问题都有待于通过更具操作性和现实性的法律法规来进行规范。
6、我国电商企业有待于寻找成熟的盈利模式。
就目前而言,中国的电子商务还处于粗放发展阶段,价格战在短期内仍将是电商企业快速扩张的主要手段,拼规模、拼价格仍是目前电商行业的主要特征,持续的价格战让电商企业一直处于资金紧张的状态。“叫好不叫座,赔钱赚吆喝”的两难困境在电商行业表现得尤其明显。国内京东商城、当当网等代表性电商企业都处于持续亏损的状态,商业模式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
三、进一步推进我国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作为扩大内需的一条新型通道,电子商务的发展与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休戚相关。城乡居民的收入增长、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居民消费结构的升级都将为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了丰厚的基础,而众多我国制造、商贸企业进行转型升级,寻找新的产销模式的需求也将成为我国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新动力。
1、充分认识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大力加快电子商务立法和完善电子商务产业政策
法律规范是电子商务发展的最基本的条件之一,网络交易的信用来自于电子商务行为的规范化。1996年,联合国提出了《电子商务示范法》;1997年,美国和欧盟分别提出《全球电子商务框架》和《欧洲联盟电子商务行动方案》等相关文件。而我国除商务部2011年《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还没有全国性的电子商务立法。建议国家抓紧对电子商务立法进行调研,并争取将立法项目尽快纳入立法规划。有关部门应及时梳理与电子商务发展相关的政策法规,出台一系列有利于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法规文件和优惠政策,大力推进电子商务行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2、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鼓励形成健康电子商务投融资环境
国家及省市各级财政从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和支持电子商务发展,并根据我国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阶段需要,逐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成立国家电子商务发展基金,引导带动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实施税收优惠,支持电子商务及相关服务企业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符合条件并通过认定的,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政策。
完善电子商务投融资机制。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其他投入为补充,研究制定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多渠道投融资机制。进一步拓宽电子商务投融资渠道,加强对电子商务创新创业的资本支持。支持重点电子商务企业与银行加强电子商务网络融资合作,开发面向中小企业的交易支付、网络结算、信贷等业务。鼓励电子商务企业通过上市实现做大做强,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3、积极培育电商龙头企业和大平台,促进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扶持本地优势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培育若干个有较强竞争力、在全国领先、在国际具有竞争力的电子商务品牌企业,推动电子商务在全国的示范推广和应用。支持国内大型电子商务企业走向世界,拓展国际市场,支持其开展面向全球产业链协作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推动电子商务的国际化发展,提高我国电子商务产业的国际影响力和国际化水平。
结合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建设,大力推进我国电子商务企业的集聚发展,建设一批有较强企业推广、融资担保、招聘培训、物流仓储、孵化培育、诚信经营等公共服务功能的特色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加快形成覆盖全产业链的服务体系,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条件。
4、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专业服务业,构建和完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
鼓励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平台、技术服务平台、中介服务平台的发展,培育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提供电子商务咨询、资讯、法律、信息技术、人力资源等专业服务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实施支付和认证体系建设工程,发展电子认证服务。制定在线支付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拓展在线支付服务。鼓励银行加强与电子商务企业的合作,加强第三方支付平台建设。以重大物流项目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物流基础设施和基地项目建设,强化区域物流配送功能,提高物流对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撑能力。
5、积极鼓励电子商务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打造电子商务人才高地
积极推进新技术、新成果、新模式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应用转化。支持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建立电子商务领域实验室或研究机构,着力解决制约电子商务应用的重大技术问题,突破电子商务交易技术、加密与电子认证、在线支付、信用管理等关键技术。推动建立电子商务云计算公共服务平台,解决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企业的计算能力、存储空间和带宽资源等瓶颈问题。创新发展移动电子商务。加快移动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鼓励现有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开展移动电子商务业务,逐步提高移动电子商务交易比重。(来源:中国政协网 编选:网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