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目前快消品行业B2B电商平台无外乎有两种商业摸式:一种就是撮合式B2B模式;另外一种就是自营平台B2B模式。
这两种模式都走不通,第一种已经走入了末路,第二种模式已经进行得如火如荼,风投公司已经在这个领域累计投入了50亿资金,有的在2016年底进入到B轮甚至C轮了,但都会走向灭亡。
2017年初,就传来了一个消息,店大商城转变经营模式,从之前的自营模式变成加盟模式,寻找城市合伙人的方式,把之前各城市的运营甩给私人运营,公司向他们收取承包费用;从中判断公司一直亏损,钱快烧得差不多了,但又无法再从资本方融钱了,或者资方已经意识到不可持续。
第一种,撮合式。
不能从本质上提高行业工作效率,降低流通环节的运营成本。通过招集大量经销商入住平台,然后再派地推人员到终端门店进行手机APP安装;终端门店老板再通过手机APP下单。
理论上这套逻辑很不错,实际就是抄袭现有的成熟B2C商业模式,这套东西放在快消行业,就行不通了,首先快消品它是一种垄断竞争型产品(这是经济学定义概念,垄断竞争是一种介于完全竞争和完全垄断之间的市场组织形式,在这种市场中,既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又具有垄断的因素。
垄断竞争市场(monopolistic competition market)是指一种既有垄断又有竞争,既不是完全竞争又不是完全垄断的市场,是处于完全竞争和完全垄断之间的一种市场。
生产产品的厂家对渠道具有完全管控能力,同时对C端广大消费而言,消费者认品牌购买,平台方几乎不可能把他们建立经销商网络体系冲乱,也就是说你永远都没法和厂家合作,你没有产品,平台就没有存在的意义。同时你通过平台下单,订单的不规律性,直接提高了经销商配送成本,还不如自己的业务员去超市下单,按街道下单,按街道一家挨着一家的配送,效率来得更高。
第二种,自营平台。
从本质上讲,平台就是一个超级大的二批商,只是它比现存市场中的二批商多一个电商平台,接订单是通过手机APP下单,以前是通过电话接单,没有本质区别。
为什么所有二批商都做不大,他们在市场上做的都是那个区域一级经销商的不愿意做的小店,因为一级经销商产品单一,小店订货的平均订单金额极小,投入产出比低,所以才有了二级批发商的存在。但市场是有限的,如果你大面积去外地调货到此市场占领本地的大店,一级经销商完成不了任务,就会启动窜货保护制度,你就始终在这区域内做不成气候。
电商平台做二批商的运营效率还不如当地的夫妻老婆二批商,因为他们就既充当业务员又充当司机搬运工,同时又当老板管理者角色,这远比电商平台运营成本低,所以夫妻老婆二批商一直存在下去,电商平台二批商会一直亏损,直至关门大吉!资本方的资金并不是源源不断的。
总结,这也是为什么快消行业的B2B电商平台,到目前为止没有做起来,没有真正意义上形成寡头垄断!(文/李顺洪 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