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近日,“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聚美优品”的投诉,称商品漏发,客服不处理。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信息:
案例一:用户称“聚美优品”无故退款
张女士于9月21日在聚美优品购买一个睫毛夹,订单号为1136709316。
几天后,在未与我进行任何沟通的情况下,莫名其妙“被”退款,因为数额小,我没有在意。11月8日,又在聚美优品重新购入一个睫毛夹和一个化妆包,11月16日,手机提示收到退款。查询订单详情,也未注明退款原因,只写明退货退款,但我根本没收到货,一切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进行。我耽误一次又一次时间,却莫名其妙没有收到货,被动退款,期间正值双11,如果告知原因,我也可以在双11购入。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但截至发稿前,我们尚未收到来自被投诉平台的任何有关处理回复。
案例二:“聚美优品”商品漏发 客服不处理
沈女士于2017年11月10日在聚美购买化妆品,订单号为1139538118。
11月13日收到货,包裹里面只有一部分赠品,也没有任何的单据和发票。于是第一时间在售后服务系统里上传收到的赠品图片,之后连续几天都与他们电话客服还有网络在线客户联系,双方都是互相推脱,让我耐心等他们核实,等他们电话,最终没有任何结果。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但截至发稿前,我们尚未收到来自被投诉平台的任何有关处理回复。
案例三:“聚美优品”未按承诺发货
金女士于双11在聚美优品购买商品,订单号为1140126251。
付款后,收到聚美优品的短信告知货物将于3天内发货,7天内到达,但是3天后仍未发货。之后我多次联系聚美优品售后客服反馈该问题,并提出其中有商品急用送人,希望尽快发货。最后一次联系的客服只是告诉我因该订单部分商品缺货,暂无法发货。
我认为该平台存在欺瞒行为,明知库存不足,为促成交易仍然正常出售商品,并虚假承诺发货送达时间,导致下单后不能按承诺时间发货,通过内部售后客服多次沟通都不真诚解决问题,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2017年(上)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www.100ec.cn/zt/17tsjc/)监测统计,发货问题、退款问题、商品质量、网络欺诈、网络售假、退换货难、虚假促销、客户服务、保证金不退还、物流问题为“2017年(上)全国零售电商十大热点被投诉问题”。(文/林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