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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磊:设立互联网法院有利于充分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9日 09:49:22

(网经社讯)摘要:近日,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在接受《新快报》采访时表示,设立互联网法院有利于充分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为依法治理网络空间、有效保障互联网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其次,有利于“互联网+司法”、智慧法院的建设,为全国法院互联网审判积累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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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报道原文全文:《广州互联网法院正式揭牌成立 实现“网上官司网上打”》

辖区内11类涉网案件进行集中管辖,实现“网上官司网上打”

昨日上午9时许,广州互联网法院正式揭牌成立,这是继杭州北京互联网法院成立后,我国成立的第三家互联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将对辖区内的11类涉网案件进行集中管辖,实现“网上官司网上打”。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马世忠,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张硕辅,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忠友,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建华共同揭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主持揭牌活动

何忠友在致辞中指出,广州互联网法院的挂牌成立是广东法治建设和司法改革的一件大事,是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一项重要举措。何忠友强调,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公正裁判引导和规范网络行为,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安全保障体系,打造公平诚信、用户放心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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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收案量4.5万余件

据广州中院日前通报涉互联网民商案件审判情况,2014-2017年广州两级法院共受理互联网购物/服务合同、互联网借款合同纠纷、涉互联网知识产权纠纷、利用互联网侵害他人人格权纠纷等案件45705件。其中2014年5535件,2015年7941件,2016年15032件,2017年17197件,受理的涉互联网民商事案件年均增长49.06%,快速增长趋势明显。

从通报的受理案件类型来看,受理互联网购物、服务合同案件27887件,涉互联网知识产权合同及侵权纠纷案件16593件,利用互联网侵害他人人格权纠纷案件656件,互联网借款合同纠纷案件569件。此外,据预估情况,广州涉互联网民商事案件数量还将持续增长。

2

管辖网购纠纷等11类案件

27日,广东省高院正式发布《关于广州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明确从28日起,广州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广州市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11类一审案件,包括互联网购物、服务合同纠纷;互联网金融借款、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互联网著作权权属和侵权纠纷等。

据介绍,“互联网金融借款、小额借款合同”特指与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订立的借款合同,并不包含P2P网络借贷平台,广州互联网法院也不受理P2P借贷纠纷。同时规定,28日之前,当事人已经向广州市其他基层法院提交了诉讼材料,以及发回重审、指令再审的案件,仍由已受理案件的基层人民法院继续办理。

据广州互联网法院介绍,目前广州互联网法院官方网站已经上线,可实现诉讼环节全网络化服务。在审级上,广州互联网法院按照广州市城区基层人民法院设置,对广州市人大常委会负责,接受广州中院的监督和指导。

为此,当事人对广州互联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由广州中院审理,但考虑到广州已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涉及互联网著作权权属纠纷和侵权纠纷、互联网域名纠纷的上诉案件,由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理。

3

首批员额法官平均年龄36岁

在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上,广州互联网法院的首任院长和首批法官正式诞生,张春和是广州互联网法院的首任院长。

广州互联网法院全部政法编人员从全省三级法院择优选任,以崭新的人员配置组建互联网法院。3名班子成员、首批选任的10名法官、5名法官助理、6名司法行政人员、5名法警分别来自广东高院、广州中院及海珠区法院等三级8个法院。

据了解,首批选任的员额法官平均年龄36岁,均是从涉互联网案件收案较多、相关审判经验较为丰富的法院及部门,参考法律工作经历、现任职务、学历学位、年度考核结果及立功授奖等情况择优选任,69.23%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平均法律工作经历10年,能高效运用互联网科技化解涉互联网纠纷。

解读

有望解决网络诉讼痛点

对于广州互联网法院挂牌收案,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认为,设立互联网法院有利于充分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为依法治理网络空间、有效保障互联网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其次,有利于“互联网+司法”、智慧法院的建设,为全国法院互联网审判积累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对于网络纠纷,案件的被告和原告往往相隔千里,打官司常常需要在异地间来回奔波,同时电商诉讼纠纷的证据基本都保留在线上。为此互联网法庭将有望解决电子商务诉讼的痛点。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亿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表示,互联网法院的成立可以说解决了基层法院的燃眉之急。由于近年来基于互联网的电商发展突飞猛进,层出不穷的涉互联网案件出现在基层法院,甚至出现短期内案件数量激增的情况。

通过设立“互联网法院”,探索适合涉网案件的诉讼规则和审判机制,并通过专门管辖的方式,确保裁判法官的业务水平,确保“同案同判”。

而互联网法院有何发展趋势?董毅智认为,互联网法院经历了首家试点、众星捧月,在试点过程中也出台了一些相关规定,下一步将是有能力的法院逐步采取或者模仿互联网法院的相关技术、流程。另外,互联网法院的科技技术给民事诉讼起到了帮助作用,“放远了看也可以说为未来的民事诉讼电子证据方面作出铺垫。”

知多D

“一键”功能有助解决网上纠纷难题

“网上案件网上审理”是广州互联网法院聚焦的新型审理机制,案件全程网上办理,重点解决网上纠纷跨平台数据共享、电子证据可信调取等难题。

“一键立案、一键调解、一键调证、一键审理、一键守护、一键送达。”当事人可以通过广州互联网法院平台六个“一键”按钮,完成所有诉讼环节,。

在网上立案时,广州互联网法院的平台可以通过后台大数据智能检索,比如通过被告人姓名、电话号码,自动从运营商检索身份证信息,从电商平台检索常用地址信息,解决当事人网上纠纷立案信息获取困难问题。

通过对接淘宝支付宝、腾讯、京东等互联网平台原始数据,可自动调取货物清单、交易记录、支付记录等原始数据,解决当事人过往只能通过拷屏、截图、拍照的方式保存证据,证据的可用性、可靠性、可信性不高的难题。

广州互联网法院的平台参考了微信、QQ等常用软件操作习惯,让当事人无须培训,上手即会操作。

广州互联网法院还实现了审判碎片化,可通过在线视频、在线留言的方式,实现异地异步审理,进一步方便当事人利用碎片化时间参与诉讼活动。(来源:新快报 文/何生廷 朱清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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