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跨境电商综试区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公告》,出台跨境出口电商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应税所得率统一按照4%确定,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告显示,符合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商企业需满足的条件包括:综试区注册、出口货物通过所在地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等,所得税新政对跨境电商企业将带来怎样的影响?
以下为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B2B与跨境电商部主任、高级分析师张周平主要观点:
之前各个综合试验区落实了“无票免征”政策,虽然是做到了“无票免征”,但最终可能要多交所得税,这两者之间的冲突,这对于企业来说也是存在痛点。此次跨境电商所得税政策的调整,可以帮助跨境电商走向健康发展的道路,解决企业的后顾之忧,完善跨境电商的体系,势必会推动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
近两年,国务院对跨境电商的税收政策不断的优化完善,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增值税的遗留问题,减轻了跨境电商卖家商品出口的运营成本压力,同时在多个一、二线城市增设大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鼓励更多的传统零售业走向“产品出海”的道路。对于跨境电商出口零售业而言,税收负担和汇率变化往往是影响企业经营的两个重要因素。随着欧洲多个国家合规化进程的推进,中小型跨境电商企业的收支不稳定再加上国内国外高额的税收,会迫使大批卖家遗憾退场。
【电商快评】国税总局出口电商所得税新规促合规化发展:http://www.100ec.cn/detail--65334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