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6月1日,总理在山东烟台考察时表示,地摊经济、小店经济是就业岗位的重要来源,是人间的烟火,和“高大上”一样,是中国的生机。最近,国内多个城市陆续提出放开地摊经济和小店经济,刺激地方消费复苏(详见:地摊经济火了!京东 苏宁 美团 阿里 微信纷纷进军万亿风口市场)。市民、商家纷纷试水摆地摊,四处再找货源,网经社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盲目跟风,摆摊有风险,选货需谨慎。
据国内电商专业消费调解平台“电诉宝”(315.100EC.CN)受理用户维权案例显示,涉及投诉的货源平台有杭州女装网、义乌购、1688批发网、批批网、进货通、杭州一起火女装批发网等,存在的十大问题:退款问题、发货问题、商品质量、霸王条款、订单问题、退换货难、网络欺诈、虚假促销、网络售假、客服问题等。
据国内电商专业消费调解平台“电诉宝”受理用户维权案例显示,在批发商品的过程中,商品质量、货不对板、退款问题、商品“砍单”、快递丢件是用户投诉的“重灾区”。(详见专题:2020电商系列调查专项行动之——“地摊经济”货源平台隐忧)
五大“隐忧”
隐忧一:批发商品质量堪忧 退款理由“花样频出”
【典型案例一】2020年5月3日,四川省的沈先生在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义乌购”电商平台库存服装贸易公司(以下用“商家”代替)购买100件衣服,出现退货时商家多种理由拒绝退款的问题。沈先生表示他在购买商品后因商品质量太差向商家发起退货申请,商家于2020年5月12日同意退货退款,并提供退货地址等信息。于是他将退货商品通过快递邮寄的方式于5月16日交付给商家,经确认商家已经收到退货商品,然而并没有退款。5月20日,沈先生再次联系商家退款时却被以“我们没有同意您退款的”为由拒绝退款。于是只能该商家投诉到义乌购电商平台,商家以“仓管费”为由拒绝退还全款。义乌购平台以沈先生点击了“确认收货”的按钮,已将货款转到商家账户的理由,坚持让沈先生妥协的商家不退全款的要求。
【典型案例二】2020年4月21日,陕西省的周先生也曾投诉称他在“义乌购”平台的下单购买36件树脂鹿摆件(树脂工艺品创意欧式情侣鹿摆件家居客厅电视柜玄关装饰品小摆件),收货后发现36件中有13件是损坏的,完全不能用,之后联系商家要求退货退款,商家拒绝,说只能部分退款。联系义乌购的客服,也是百般帮助商家说话。商量后说是暂时不能处理,也不建议办理退货退款。
【典型案例三】2020年03月21日,浙江省的陈先生曾投诉称他在阿里巴巴(1688.com)批发网平台上购买了16件户外垃圾桶240L,因是经销商转卖给客户的,货物回来后经查验发现商品严重存在问题,商品无外包装,有污渍、磨损等划痕现象,影响使用效果。无法把这批货给客户发出去,因此申请退货退款处理,交涉后商家不予处理,还辩解说这是正常现象,本来就是全新的,货物没有问题。
【专家点评】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蒙慧欣表示,商品质量一直是电商消费者投诉最多的问题之一,但因质量欠佳而选择退货退款的用户却时常受阻。由于电商卖家多、商品品类多、渠道来源繁杂,尤其商品质量管控较难情况下,不少商家浑水摸鱼,给商品质量降档次,出现商品质量和服务参差不齐的现象。
“尽管商品质量为电商普遍存在的问题,但却直接影响用户体验,还需引起平台的重视,电商企业应完善平台管理以及用户购物退换货等各流程服务,从细节做起做到让消费者满意。”蒙慧欣提到。
隐忧二:商品货不对板 退货遇“冷处理”
【典型案例一】2020年4月23日,重庆市的彭女士也曾投诉称她在阿里巴巴(1688.com)批发网购买48元的美妆蛋,商品品牌为“rarapo”,商品的宣传主页面和展示内页都是标注三个美妆蛋,但她收到的货品只有一个。因之前朋友帮忙下单的与商家宣传页面是一样三个美妆蛋包括美妆蛋支架,联系商家商家拒不承认该物品是三个美妆蛋并拒绝退款和承担退货运费。客服解释rarapa美妆蛋就是48元/个,淘宝正常rarapa品牌的才38元/套有3个。
【典型案例二】2020年1月,“电诉宝”接到浙江省的冯女士投诉称她于2019年12月21日在杭州常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杭州女装网”下单400元的衣服,冯女士于12月25日收到平台发的快递,发现衣服与实物不符,选择退货。下单时杭州女装网显示是支持8天无理由退换货的,而杭州女装网也同意退货,当按照杭州女装网提供地址寄回且28日签收,但是31日拒绝申请,原因是退回下架,临近年底不退不换。
【专家点评】蒙慧欣表示,网购过程中出现货不对板现象实际上是商家在对商品宣传页面描述中出现虚假宣传的行为,一方面是电商平台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管控力度不够,导致虚假宣传“肆意横生”;一方面,不法商家的利诱植入,也使得虚假广告交易更加“顺风顺水”。
希望电商平台要强化监督,对每一个平台内经营者的宣传要严格核查,做好净化虚假宣传的第一道防线。另外,作为电商平台从业者应该按照新《电商法》、消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真实客观的信息,依法经营,切实履行好自己的义务。
隐忧三:遭遇“山寨品” 退货藏“潜规则”
【典型案例一】河北省的耿女士在石家庄登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进货通代购一双价值260左右的鞋子,发过来却是包装盒还有吊牌logo显示是国产的几十元一双鞋子,根本就不是韩国代购的鞋子。该网站涉及售假,借以代购的名义高额售出几十块的商品。遂与商家沟通,商家承诺给出退货地址,也承诺鞋子寄出给他们单号,同时承诺收到货退款。现在已经签收但是他们却不理会,也不退款。
【专家点评】蒙慧欣表示,关于商品出现疑似“山寨品”情况,一是商品未经正规渠道生产。该类商品在没有获得品牌授权的情况下,通过一些黑工厂、小作坊贴上品牌商标甚至是不合规的标签;二是虽然拿到了品牌方的授权,但是某些黑心厂家受到利益的驱动,将其拿到的授权产品型号通过一些小工厂进行代工,生产出一批成本低廉甚至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从而真假掺杂售卖。
对于上述不合格产品,作为商家在出售过程中应当杜绝售卖,建议消费者选择正规的销售渠道进行采用商品,避免不需要的消费纠纷。
隐忧四:遇“砍单”遭强制消费 售后“空无一人”
【典型案例一】2020年2月6日,上海市徐女士在石家庄登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进货通”下单购买一件衣服付款207元, 2月12日却发现订单被自动退款,之后在网站提现时失败,智能用于网站其他消费。但是,当下单消费购买消费时却无法使用预存款付款,多次联系客服却无人应答。
【专家点评】蒙慧欣表示,《电商法》中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等含有该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该条款尽管可以减少“砍单”行为,维护消费者公平交易权。但在实际消费中,多数消费者会因为没有直接经济损失而主动放弃追究责任。建议平台设立一些制度性的方法来杜绝“砍单”行为,避免商家钻制度空子。
与此同时,电商“砍单”问题得不到有效遏制,将会损害更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旦这种无良操作方法成为行业惯例,对于电子商务平台整体的信誉度,都将有不利的影响。
隐忧五:快递因故丢件 退款之路曲折
【典型案例一】2019年11月29日,湖南省的刘女士在广州市批来批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旗下“批批网”娟妮女装批发,由于发货地因特殊意外情况导致快递弄丢,于是,12月5日刘女士便申请退款,表示由于第一次使用批批网应用不知退款金额需要自己填,导致我的货款金额一直没有收到,直至12月17日未收到剩余65元货款,联系商家无解,联系客服无解。
在此,网经社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盲目跟风,摆摊有风险,选货需谨慎。电诉宝给大家总结了以下几点:
1、网上订货选择正规的服装批发网站:先少量订货查看商品质量,进行考量之后再大批量进货;
2、从联系方式地址判断其真实性:一个贸易公司,加工厂,或者是有实体店的批发商,一般都会有固定电话及固定地址。如果对方解释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固定电话时,可以试探性地提出准备上门看货;
3、便宜货莫要贪 ;
4、要跟批发商谈好残次品调换问题,同时查看是否支持退换货,避免收到货物有质量问题的时候“砸手里”;
5、查是否有不良记录;
6、及时理性维权。在网上批发商品消费中遇到服务质量纠纷、消费猫腻等问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1)依照签订的合同及有关约定,与平台进行沟通;(2)向当地旅游管理部门投诉;(3)向工商等监管部门投诉;(4)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求助;(5)向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求助;(6)关注微信公众号“网购投诉平台”,在线投诉;(7)向新浪微博“电商维权顾问”反映求助;(8)向媒体爆料,通过舆论力量维权。
此外,电诉宝(315.100EC.CN)进行2020电商系列调查专项行动之“地摊经济”货源平台隐忧,通过发布快评、消费预警、投诉受理、滚动曝光、专题聚焦、密集播报、媒体联动、律师咨询、纠纷调解、典型通报等10大方式,关注货源平台选货的消费权益保障。这也是今年以来平台继春雨行动调查后的第二场专项行动,此前,2019年“电诉宝”曾进行在线外卖、物流快递乱象、双11专场、二手潮鞋交易平台、鲜花电商“鲜不鲜”、海淘转运“猫腻”、生鲜电商“鲜不鲜”、预付式消费隐忧、二手电商乱象、618专场、互联网信息安全乱象、在线教育乱象、社交电商“涉传”乱象、汽车电商乱象、“五一”在线旅游乱象十五场专项行动。如果您有在货源平台选货遇到相关消费问题,请提供给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