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6月12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公告称,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适用全国通关一体化,也可采用“跨境电商”模式进行转关,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该政策将先在北京等10城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对此,“一带一路”TOP影响力社会智库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电商快评】深度解读意义、影响及建议。(详见专题:www.100ec.cn/zt/hgb2b/)
以下为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B2B与跨境电商部主任、高级分析师张周平观点:
观点一:政策加码促进跨境B2B出口行业快速发展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B2B与跨境电商部主任、高级分析师张周平表示,此次海关政策对跨境电商B2B出口单列监管方式,一方面有利于给跨境电商B2B提供更好的通关服务,提高全国跨境电商出口货物的物流配送能力。另一方面,也将有利于对跨境B2B出口数据进行统计,为今后政府部门制定更多跨境电商政策提供更多数据支撑。此次政策加码,不仅在当前疫情期间能够有效的刺激行业的发展,也对跨境电商出口B2B行业长期的发展带来积极的推动影响。
观点二:政策将利好跨境电商海外仓的发展
张周平表示,政策对跨境出口海外仓增列了单独的监管代码,即是对海外仓在跨境物流中的重要性给予肯定,也是给予海外仓的发展更多的政策支持。海外仓目前已成为跨境电商企业的重要选择。海外仓的主要优势包括:物流成本低,可以通过海运等传统方式走货到仓;可以提高海外顾客购买信心,销售发生在本土,可实现灵活退换货;时效快,提前备货在目的地,发货周期短,发货速度快;拓展销售品类,海外仓头程传统运输方式可以突破“大而重”的跨境出口电商瓶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