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近日,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律师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1、主要看饿了么这些处理措施是否有相关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比如他们跟商家的协议及平台规则中是否禁止了某些行为,而饿了么又有相应证据证明商家实施了该行为。如果饿了么没有相关依据,则构成合同违约。
2、“二选一”属于《反垄断法》所规定的限定交易行为,即“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只是要认定“二选一”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需要满足两个条件:其一是先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这又涉及到要先界定相关市场,其二是没有正当理由。因此,在赵占领看来,要认定饿了么的行为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可能比较困难,门槛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