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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经社高亚平:订金相当于预售款 消费者如果反悔可以主张退还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4日 10:45:56

(网经社讯)近日,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高亚平律师在接受《新浪财经》采访时表示:

1、定金与订金不同,订金相当于预售款,消费者如果反悔可以主张退还;而定金则具备担保性质,根据《合同法》《担保法》的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天猫预售业务管理规范》:(1) 若消费者未如期支付尾款,或消费者申请退款时平台判定非卖家责任的,定金均不予退还;(2)若因卖家责任(如卖家旺旺表示缺货)导致消费者无法完成尾款支付的,或在消费者如期支付尾款后卖家迟延发货导致交易未能实际履行的,则卖家应退还定金,并向消费者补偿与定金同等金额的价款。我们理解该规则与法律规定并不相悖,即消费者履行完毕付款义务后方有权要求商家退还定金,若因商家原因导致消费者无法支付尾款,或迟延发货导致交易未能实际履行、所销售商品质量有问题的,消费者则有权要求商家双倍退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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