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100EC>数字教育>“双减”拟明确入法 家长应避免加重孩子学习负担
“双减”拟明确入法 家长应避免加重孩子学习负担
网经社教育台网经社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0日 09:12:10

(网经社讯)10月20日消息,日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上,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三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草案三审稿指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同时,即将提交三审的家庭促进法,回应了有关家庭教育焦虑问题,拟从家庭教育角度作出规定,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减负。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在发布会上介绍,当前一些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存在一定焦虑情绪,有的是对未成年子女施加过重的学习负担,有的是对未成年子女沉迷网络等行为疏于管教或者不知如何管教等。

对于这些问题,需要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等多方面综合施策,共同推动解决。家庭教育促进法拟从家庭教育角度作出一些规定,帮助缓解父母的焦虑。其中,在家庭教育内容和家庭教育方法上,强调立德树人,引导父母树立正确家庭教育理念;明确父母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动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从国家、社会多角度,进一步明确各方面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提供支持协助的责任。

臧铁伟表示,根据各方面意见,关于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

一是,完善有关家庭教育概念和家庭教育内容的规定,进一步厘清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界限,更加充分地体现家庭教育的特点。

二是,针对有的家长对未成年子女施加过重的学习负担,有的家长对未成年子女沉迷网络等行为疏于管教的突出问题,增加有关规定,明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相关职责。

三是,落实中央有关文件对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明确要求,补充完善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相协同等内容。

四是,考虑到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家庭教育面临较多困难,增加相关规定,对这些未成年人的家庭加大扶持力度,提供更多帮助。

五是,进一步明确妇联在家庭教育工作中的作用。

六是,进一步明确委托照护情形下被委托人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法律责任。

七是,进一步做好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的衔接,防止不采用正确的家庭教育方法,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的问题。

小贴士

image.png

网经社教育台(EDU.100EC.CN)是专业智库在线教育门户,运营有:教育台(在线教育门户)、网教宝(媒体品牌)、研究中心(智库)、网课超市(导航)等,提供媒体报道、报告榜单、融资、营销、售后顾问等服务,是在线教育从业者、媒体、投资者、用户的首选平台。(如果您是在线教育业内人士,欢迎咨询加微信:clt7513)

浙江网经社信息科技公司拥有17年历史,作为中国领先的数字经济新媒体、服务商,提供“媒体+智库”、“会员+孵化”服务;(1)面向电商平台、头部服务商等PR条线提供媒体传播服务;(2)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培训机构、电商平台等提供智库服务;(3)面向各类电商渠道方、品牌方、商家、供应链公司等提供“千电万商”生态圈服务;(4)面向各类初创公司提供创业孵化器服务。

网经社“电数宝”电商大数据库(DATA.100EC.CN,免费注册体验全库)基于电商行业17年沉淀,包含100+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数据,150+独角兽、200+千里马公司数据,4000+起投融资数据以及10万+互联网APP数据,全面覆盖“头部+腰部+长尾”电商,旨在通过数据可视化形式帮助了解电商行业,挖掘行业市场潜力,助力企业决策,做电商人研究、决策的“好参谋”。

【关键词】 原创双减政策教育
【投诉曝光】 更多>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网经社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网经社;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NEWS@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平台名称
        平台回复率
        回复时效性
        用户满意度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二维码 打开微信“扫一扫”
        微信小程序
        小程序二维码 打开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