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12月20日,继“雪梨”之后,直播带货“一姐”薇娅也因偷逃税被罚。经查,薇娅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对薇娅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随后,薇娅及其丈夫董海锋先后在微博发文致歉。目前,薇娅个人微博、抖音、淘宝直播间等社交媒体账号均已搜索无结果(详见网经社专题:http://www.100ec.cn/zt/wyjwtb/)。
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程亮律师表示:
1.伴随着平台经济的发展,从事网络主播进行直播带货的群体也越来越大,影视明星、网红等等纷纷加入到该群体中,网络主播已然成为一种新的行业。这次曝出的对“薇娅”的逃税处罚,也包括近些年频频曝出对影视明星、网路主播等文娱领域人员的逃税处罚,说明国家对该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是逐步加强的,也是实实在在落地的;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这项义务是要实实在在去履行的,而不仅仅是停留在口头上,即使是头部网络主播、当红影视明星等等也都不会有例外。因此,接下来可能还会曝出更多的网络主播、影视明星等群体人员因税务问题遭受处罚。
2.当然,针对头部网络主播、当红影视明星等的偷逃税处罚,不仅警示了其他同业人员,督促其积极、主动的纠正偷逃税行为,也教育了后来者在一开始就要树立依法纳税意识并将纳税义务落到实际。这对于加强直播行业监管、规范直播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更将有利于平台经济长期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