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3月5日消息,近日,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黄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提高客运服务质量,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驾驶员合法权益。
据了解,在黄山市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提交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属于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服务所在地办公场所、负责人员和管理人员等信息。
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须为黄山市注册登记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车辆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初次注册登记日期至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之日间隔不超过3年;燃油车排量不低于1.5L或1.4T,新能源车辆续航里程不小于250km等。
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驾驶员,需要符合4个条件:拥有黄山市户籍或取得黄山市居住证,年龄60周岁以下;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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