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7月20日消息,近日,一法院就公开审理了一起“淘宝代运营”诈骗案。
据网经社数字零售台(DR.100EC.CN)了解,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2月份开始,史某某等三人注册成立洛阳某科技有限公司,先后招募周某某、张某某等人以“淘宝代运营”名义实施诈骗。公司通过旺旺、微信等社交软件联系销量低、新开店的网店店主,以发送虚假的店铺盈利、销量截图等方式,获取被害人信任,诱骗被害人购买该公司的会员服务,并诱导被害人将本人网店商品更换为低价日用百货,通过组织涉案被告人到被害人店铺购买商品,制造该被害人店铺销量提升的假象,以此蒙蔽被害人、骗取被害人钱财。短短一年多的时间,这群90、00后年轻人成功诈骗了763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史某某等31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提请以诈骗罪对史某某等人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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