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电商经营中,商品宣传文案多写一句话、少标一个细节,都可能引发纠纷!
近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拼多多平台商家与平台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宁夏商家因瓜子商品宣传存在“拍3送2”“买2送1”双重表述,引发大量消费者投诉,平台直接冻结其46万余元货款,并主张扣除728万余元(销售额十倍)的消费者赔付金。
最终法院判决:商家构成违约需付1万元违约金,但平台无限期冻资无依据,需返还剩余45万余元货款及保证金。
这起案件给所有电商商家敲响警钟:宣传文案别“糊涂”,平台处罚也不能“任性”!
案件回顾:宣传文案“自相矛盾”,46万货款被冻结
1️⃣入驻经营:商家开网店卖瓜子,正常运营两年多
2019年5月,宁夏杞蕴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杞蕴商贸”)入驻拼多多平台,开设“鑫杞蕴”店铺,主营葵花籽等食品,交纳1000元店铺保证金。
入驻时,商家通过在线点击确认方式签署了《拼多多平台合作协议》,之后两年多经营正常,累计产生不少订单。
2️⃣突发冻结:提现遭拒,平台称 “严重违规”
2021年8月,商家最后一次成功提现后,后续提现申请均被拒绝,平台仅以“网络繁忙”为由回应。
截至纠纷爆发,店铺账户内仍有464495.73元货款无法取出。
2021年12月10日,平台发送站内信,告知店铺存在“严重描述不符等欺诈违规行为”,对资金采取“九十天以上”限制提现措施,但未说明具体违规订单、申诉渠道。
3️⃣争议焦点:平台索赔728万,商家否认“无资质+违规”
商家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全部货款、保证金及利息。
拼多多平台(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辩称商家存在两大违规:
一是商品宣传“拍3份送2斤共发5斤”与“买2份送1斤”矛盾,构成描述不符、滥发信息;
二是销售的瓜子无生产资质,属“严重问题商品”。
依据协议约定,平台有权限制提现,并扣除“严重问题商品”历史销售额十倍(7280844元)作为消费者赔付金,商家账户资金远不足以抵扣,故无权要求返还。
法院审理:两大核心争议,逐一厘清是非
法院围绕“商品是否无生产资质”“平台处罚是否合法”两大焦点审理,最终作出公正认定:
1️⃣争议一:商品是否为 “无生产资质的不合格品”?
—— 否!
平台主张商家销售的瓜子无生产资质,理由是生产商仅有分装资质、无炒制资质,且外包装未标注“分装”字样。
但法院查明:
商家销售的瓜子是从具备炒货生产资质的上游厂商采购后,由关联公司分装销售,有采购合同、发票、检验报告等完整证据链。
外包装未标注“分装”字样确有不当,但仅属标识瑕疵,不足以认定商品无生产资质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市场监管部门复函显示,生产商未因生产资质问题受过行政处罚,进一步佐证商品合规。
2️⃣争议二:平台冻资及索赔728万是否合法?
—— 冻资有依据,但索赔 “天价”+ 无限期冻资不支持
法院认可平台限制提现的合理性,但明确处罚需遵循公平原则:
商家宣传文案存在矛盾表述,导致消费者对发货数量产生误解,短期内引发2247笔售后投诉,构成协议约定的“描述不符、滥发信息”,平台采取临时性冻资措施有合同依据。
平台存在两大过错:
未明确告知具体违规情形和申诉渠道,未充分尽到通知义务;
冻资自2021年12月持续至诉讼,远超“临时性措施”的合理期限,且未说明解冻条件。
平台主张“销售额十倍赔付金”明显过高,远超商家过错程度和实际售后损失,不符合公平原则。
判决结果:商家担责1万,平台返还45万余元
最终,法院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作出判决:
双方网络服务合同于2023年3月2日解除;
商家因违约支付1万元违约金,平台返还剩余货款454495.73元;
平台返还商家1000元店铺保证金;
驳回商家的利息诉求及平台的“天价赔付金”主张;
案件受理费8550.68元,由平台承担8057.45元,商家承担493.23元。
电商必看:3大合规要点,避开“宣传 + 处罚”双重坑
这起案件中,商家因文案疏忽付出1万元代价,平台因“任性处罚”承担主要诉讼成本,双方的教训都值得所有电商从业者借鉴:
1️⃣宣传文案:精准无歧义,避免“自相矛盾”
商品优惠活动(买赠、满减等)需统一表述,明确“拍几份送几份”“是否叠加优惠”等关键信息,避免出现多重标准。
食品、化妆品等特殊品类,需如实标注产地、生产日期、生产资质、分装/生产属性等信息,不隐瞒、不误导。
杜绝“国家级”“最佳”等违规宣传用语,同时确保详情页、规格栏、主图宣传信息一致,无冲突表述。
2️⃣资质合规:货源+标识双达标,留存完整证据
采购商品时,需核查上游厂商的生产资质、检验报告,签订正式采购合同,留存发票、物流凭证等,形成完整证据链。
分装商品需按规定标注“分装商”名称、地址,不得将分装商标注为生产商,避免因标识瑕疵引发合规风险。
定期自查商品资质文件,确保食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等在有效期内,及时更新平台备案信息。
3️⃣应对处罚:知晓权利边界,拒绝“不合理处罚”
入驻平台时,仔细阅读协议中“违规认定”“处罚措施”等核心条款,明确自身权利义务。
收到平台处罚通知后,要求平台出具具体违规证据、明确处罚依据和申诉渠道,避免“模糊处罚”。
若平台存在无限期冻资、主张“天价违约金”等超出合理范围的处罚,可通过协商、投诉或诉讼方式维权,依据《电子商务法》《民法典》主张自身合法权益。
对于商家而言,宣传文案需“字字严谨”,资质合规要“步步扎实”,避免因小疏忽引发大纠纷;
对于平台而言,处罚违规商家的同时,也应遵循公平原则和正当程序,明确处罚依据、履行通知义务,不能动辄“无限期冻资”“天价索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