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12月12日消息,据媒体报道,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茅台文旅”)与网易(贵州)好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易好物”)新设合营企业案正在进行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公示,双方合营企业主要为包括文创产品在内的第三方卖家提供网络零售平台服务。
据网经社数字零售台(DR.100EC.CN)获悉,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的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公示信息,茅台文旅公司与网易好物拟设立一家合营企业,合营企业主要为包括文创产品在内的第三方卖家提供网络零售平台服务。交易完成后,茅台文旅与网易好物将分别持有合营企业51%和49%股权,共同控制合营企业。从上述公示消息来看,茅台文旅与网易好物设立合营企业已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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