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12月11日消息,“双11”的消费余温尚未散尽,“双12”的购物狂欢又接踵而至。面对商家层出不穷的促销攻势,福建省消委会发布消费提示:保持理性、擦亮双眼,避免落入各类消费陷阱。
近年来,不少消费者因“怕错过优惠”而盲目囤货,结果导致商品闲置、过期,造成资源浪费。省消委会提醒,应提前制订购物清单,区分“必需品”与“可囤货”,按需购买;同时善用比价工具或历史价格查询功能,警惕“先涨后降”的虚假折扣。
在直播带货、短视频种草等新兴购物场景中,部分商家通过精美包装、滤镜美化或夸张话术夸大产品功效,尤其在美妆、食品、家居用品等领域,容易使消费者被“高颜值”或“网红效应”迷惑,忽视产品质量。消费者应重点关注商品成分、材质、保质期、适用人群等核心参数,并综合参考平台评价、第三方测评及亲友真实反馈,警惕“刷好评”等虚假宣传。
随着消费场景不断延伸,预付式消费、跨境购物、二手交易等新模式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潜藏新型风险。省消委会特别指出,预付式消费应谨慎对待,务必核实商家资质,避免为小额优惠大额充值,优先选择“即充即用”模式,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权利义务;跨境购物应选择正规跨境电商平台,查验商品报关单和质检证明,谨防所谓“海外直邮”实为国内仓发货的假货;二手交易尽量通过正规平台进行,依托其支付担保机制保障资金安全,切勿私下转账或绕过平台交易。此外,个人信息安全同样不容忽视,消费者应避免泄露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敏感信息,快递面单上的个人数据应及时销毁。
据网经社法律消保台(LAW.100EC.CN)获悉,省消委会强调,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务必保留聊天记录、订单截图、支付凭证等关键证据。一旦发生纠纷,应首先尝试与商家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向平台投诉,或拨打12315热线、登录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进行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