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六届省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精神,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大力培育我省经济增长新动能,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以市场需求和改革创新为导向,充分利用生态立省、经济特区和国际旅游岛建设三大优势,抢抓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和“互联网+”行动计划的重大机遇,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互联网产业和互联网应用服务,全面推进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新理念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促进网络经济和实体经济协同联动发展,推动实体经济技术进步、效率提升、组织变革和创新发展,培育壮大新兴业态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形成,促进我省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省高速、融合、泛在、安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基本建成,互联网出省总带宽达到3600Gbps,城域光纤宽带接入率达1000Mbps,光纤及4G网络覆盖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互联网与实体经济加速融合,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取得明显成效,基于互联网的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生产、流通、公用事业等领域大数据应用更加广泛,社会服务进一步高效便捷普惠,基本建成全国“互联网+”特色应用示范区,全省互联网产业规模超过1000亿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力争突破4600亿元,网络零售额占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0%以上。
到2025年,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互联网+”生态体系基本完善,“互联网+”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建成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互联网+传统产业”融合创新发展高地。
二、重点工作
(一)“互联网+”创业创新。
加快“互联网+”创业创新平台建设,鼓励各级政府盘活老旧厂房、闲置办公楼等设施,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的创业服务平台,支持创新工场、创客空间、社会实验室、智慧小企业创业基地等新型众创空间发展;重点支持国家发改委互联网大数据分析海南分中心和南海大数据应用研究院建设;鼓励创新创业载体与国内外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一体化研究与成果转化基地;鼓励各类开发区、产业集群、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辅导基地、大学科技园等创新体制机制,建设一批线上线下、孵化投资相结合的众创空间。(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县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下同)
加快构建“互联网+”创业创新网络体系,建设完善海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创业创新提供信息资源共享和便捷高效服务。推进阿里巴巴、腾讯、浪潮等大型互联网企业和基础电信企业深化合作,打造面向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的开放式服务平台,向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开放平台入口和数据资源。建立全省创业创新成果交易公共服务综合平台,线上线下展示、推介、交流、交易创业创新成果,促进创业创新成果在我省孵化转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县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
加快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继续开展电子营业执照试点,进一步放宽互联网企业住所登记条件,积极推动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业务全程电子化管理服务,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省工商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质监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统计局,各市县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
(二)“互联网+”全域旅游。
编制海南省旅游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旅游+互联网”行动计划,将乡村旅游信息化建设纳入全省旅游信息化建设统一布局,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旅游行业的广泛应用。加快建设完善海南信息资源体系和旅游综合云平台,整合全省旅游信息资源,开展旅游综合大数据统计分析和旅客流量监管预警,建立旅游信息实时发布制度,引导旅游健康有序发展。建立海南省旅游商品电子商务平台,并与各大互联网旅游服务商对接合作,积极推动景区、餐饮点、购物场所、娱乐场所的旅游产品在线预订和消费支付电子化。加强海南旅游营销国际化平台建设合作,重点打造中(简体、繁体)、英、俄、日、韩、阿语6种语言版本的海南旅游官网,大力开展海南旅游国际化网络促销,提升海南旅游国际化水平。(省旅游委、省商务厅,各市县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
(三)“互联网+”热带高效农业。
围绕海南“五地一区”(国家冬季瓜菜基地、南繁育制种基地、热带水果基地、天然橡胶基地、海洋渔业基地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加强物联网、互联网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流通等各环节的应用和推广。建设完善农业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和农业信息化服务平台,整合农村土地、农产品质量、南繁、休闲农业等信息资源,推进农业信息服务进村入户全覆盖工程。推进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支持互联网企业与农业生产主体合作,建立完善农副产品产销信息监测和质量安全追溯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实施互联网+农业小镇建设示范工程,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进社区,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利用互联网等技术搭建电子商务平台,实现全省农村、社区电子商务全覆盖。开展农业物联网建设应用,鼓励龙头企业积极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精准农业、感知农业等,构建智慧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旅游委、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县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
(四)“互联网+”健康养老。
加快建设完善覆盖全省城乡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化网络体系,整合资源,基本实现全省医疗健康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和居民健康卡应用全覆盖工程,力争到2020年,所有医疗机构具备社会保障卡和健康卡应用环境,实现居民社会保障和健康医疗信息互通共享。推进医疗健康管理服务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优先在海口、三亚、博鳌等地建设互联网医院或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统筹规划建设全省数据集中的移动医疗APP平台,大力发展预约挂号、分诊诊疗、远程医疗、健康咨询、远程病人监护等服务。加快推进海南第三方医学影像和检验项目建设,实现医学影像和检验信息共享,促进传统医院打造“智慧医院”。(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县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
整合社会养老服务资源,建设完善覆盖全省城乡养老服务机构的信息化养老服务网络。建立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推广使用具有紧急救助、自动报警等功能的养老服务信息呼叫终端,为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康复护理、紧急救援等信息服务。推进老年人基本信息和养老服务信息大数据库建设,积极推进养老、医疗信息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对老年人的主要生命体征等情况的远程监测,为老年人提供实时、便捷、优质诊疗服务。(省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县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
(五)“互联网+”文化教育。
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每个市县布置100台以上智慧云书屋,实现全省城乡主要公共场所智慧云书屋全覆盖。推进全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大力建设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文化馆、数字美术馆、数字农家书屋等,实现全省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全域共享。大力推进文化服务新兴业态发展,鼓励发展手机游戏、网络动漫、网络艺术品、网络视听等产业,打造一批高起点、规模化、代表文化产业发展方向的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园区,推广数字智能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型载体,促进互动电视、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手机电视等新业务发展。(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各电信运营企业等)
建设完善全省统一的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教育基础数据库、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推动教育基础数据互通共享。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完善中小学“三通”建设,整合全省教育资源,推动学校利用数字教育资源和服务平台,创新教学手段和模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推进开放在线教育,鼓励互联网企业与国内外优质教育培训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开发数字教育资源,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育培训体系和智慧学习平台,面向不同人群提供网络互动教学、移动学习、个性化辅导、远程研讨等网络教育服务。(省教育厅、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县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
(六)“互联网+”电子商务。
推进海口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推动全省电子商务发展。建设完善县(区)、乡(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利用互联网等技术搭建电子商务平台,加快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服务网点建设,推动全省农村、社区电子商务全覆盖。鼓励电子商务企业整合农村、社区资源,建设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便民服务,推动特优农副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支持涉农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络营销,打造海南特色农产品电商品牌。支持农产品生产基地与社区便利店等传统商贸企业合作,开展线上线下直销,打通农产品进城通道。加快建设海南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推进海口美兰机场跨境电子商务保税仓储和快件监管中心建设,利用海口综合保税区、海南生态软件园、海关特殊监管区优惠政策,引进培育一批国内外较强竞争力跨境电商,吸引境外消费回流。加快建设海南电子口岸大通关体系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整合海关、检验检疫、边防边检、海事等部门资源,实施全省一站式电子大通关和全国通关一体化,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海防与口岸办、海口海关,各市县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
(七)“互联网+”协同制造。
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互联网企业与制造业企业深度合作,整合产品全生命周期数据,搭建集生产组织、质量管理、营销服务等于一体的协同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和产业链协作系统,推动互联网在企业采购、营销、售后服务等外围环节和研发设计、设备互联、生产控制、流程优化、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核心环节中的应用。聚焦汽车制造、农副产品加工、生物医药生产、高端海洋装备制造、旅游产品制造等领域制造企业,以培育众包设计、个性化定制、云制造、电子商务等新型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模式为重点,建设海南企业“双创”平台,培育一批智能化制造“双创”基地和创新团队。推进海口、三亚、洋浦“互联网+”协同制造示范城市、示范园区建设,开展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加快传统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培育一批智能终端知名品牌和行业领军企业。支持建设海洋新兴产业基地和研发培训机构,开展海洋综合观测监测装备、渔船安全通导、船舶电子等领域海洋电子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应用,推动打造以海洋电子信息化为核心的智慧海洋产业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发展改革委,海口、三亚市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
(八)“互联网+”现代物流。
加快海南省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与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有效对接和互联互通。优化物流信息平台内容,整合商贸制造企业、物流园区、运输服务企业等信息资源,建设完善供应链协同和数据交换平台、综合运输服务交易平台、第三方支付平台、诚信评价认证平台、口岸通关服务平台等。积极推动海南─东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规划建设,促进海南与东盟国家主要港口、机场物流信息互联互通。提升仓储配送智能化水平,积极推进智能仓储和协同配送工程、便捷运输工程、物流行业管理提升工程,营造开放共赢的物流发展环境。推进海口美安物流园、澄迈金马物流中心、洋浦港区等物流园区、物流基地智能仓储体系建设,实现需求信息、交货情况和装运进度等信息协同。(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海防与口岸办、省商务厅,各市县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
(九)“互联网+”普惠金融。
建立和完善适应互联网金融发展特点的政策措施和监管机制,鼓励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符合国家监管要求的网络银行、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众筹融资、电商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和融资平台,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业态。鼓励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深度合作,发起设立互联网金融平台,拓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推动传统金融与创新金融互补发展。支持大型互联网企业、金融机构、电商平台等发起或参与设立股权众筹、P2P、第三方资金托管与结算、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电商金融等机构,开展在线理财、普惠金融服务。支持利用区块链技术驱动金融创新发展,开发基于区块链底层技术和应用平台的互联网金融示范应用。推动金融机构建设完善移动金融平台,拓展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加快建设完善全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互联网金融信用体系和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对接全省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进公共信用信息、金融信用信息和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共用,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海口支行、银监会海南监管局、证监会海南监管局、保监会海南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县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
(十)“互联网+”便捷交通。
加强智慧交通顶层设计和规划,建立健全信息化建设、管理、运行等规章制度,统一全省交通运输信息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全省公众出行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加强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港口客货运枢纽等交通网络通行信息采集和基础数据库建设,逐步实现全行业交通运输信息数据资源“大集中”和共建共享,积极拓展“一站式”综合信息服务。按照统一标准统筹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联网售票及出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引导开展省内公共交通一卡通联网工程。建设海口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打造三亚智能交通示范项目,加强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港口等交通运行监测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智慧港口建设,努力完善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建立重要交通港口设施数据化管理体系,运用卫星定位和无线网络等技术加强对交通港口运输拥堵、交通违章行为的智能化预警监管。加快建设基于城市数字化地图感知系统的交通服务大数据平台,推动交通、公安、气象、城管等跨部门、跨地域数据融合和互通共享,实时提供交通信息、精确导航、道路救援、事故处理、停车场等智能交通信息,提高交通管理智能化水平。(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府民航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气象局、海南海事局,各市县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
(十一)“互联网+”绿色生态。
建立健全环保、国土、水务、海洋、农业、林业、交通、住建、气象等部门之间生态环境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机制,整合汇聚生态环境大数据,建立生态环境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充分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3S等技术,建设生态环境数据资源中心和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系统,实现生态污染源监管全覆盖、生态环境质量实时分析预测、环境保护信息适时共享和公共环境信息便捷准确服务。(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水务厅、省林业厅、省气象局,各市县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
建设海南省智慧海洋综合管控平台,提高海洋渔业领域的生态环境行政管理、监测预报、综合执法、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水平。(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各有关市县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
完善电子废物跟踪体系,推广利用电子标签、二维码等物联网技术跟踪电子废物流向,建设城市废弃物回收信息平台。建立废旧物品在线交易系统,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各市县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
(十二)“互联网+”政务服务。
整合构建综合政务服务窗口和统一的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后端建设完善统一的分层管理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推动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的信息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互通共享、校验核对,建立高效便民的新型“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体系。建立完善分管系统数据库,通过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予以整合,推动全省政务大数据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实现全省政务数据的整合汇集与应用共享。(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各市县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
加快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简化群众办事环节、提升政府行政效能、畅通政务服务渠道,着力构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运用“互联网+”思维和大数据手段,做好政务服务个性化精准推送,为公众提供多渠道、无差别、全业务、全过程的便捷服务。依托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快构建全省政务服务应用电子证照库,搭建全省统一的电子认证服务平台,实现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的证件数据、相关证明信息等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互认共享。(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商局,各市县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快实施网络强省战略,强化应用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光网智能岛工程建设,依托我省交通干线,构建完善“三纵四横”的网格状干线传输光缆网络。建设海口市和三亚市两大出省光缆通道,拓宽互联网出省带宽,提高省间互通能力,并落实提速降费措施。推进宽带接入光纤化进程,加强城区宽带光纤网络升级改造,逐步实施农村地区光纤网络全覆盖。加大4G无线宽带网络建设力度,完善4G核心网架构,实现全省无线网络全覆盖。统筹布局全省云计算数据中心和云服务平台资源,推动传统数据中心向规模化、集中化、节能化的云计算数据中心发展。全面推进三网融合,落实广电、电信业务的双向进入,推动信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共建共享。推进南海军民融合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南海主要海域、陆域、空域的立体化信息基础网络。加快全省物联网感知设施规划布局,在交通、物流、旅游、农业等重点领域推广智能传感技术和物联网应用。加强信息通信技术演进,加快推进以IPv6为核心的下一代互联网升级改造,适时建设移动5G网络,着力构建高速传送、综合承载、智能感知、安全可控的下一代信息通信网络和广播电视网络,提升普及规模和网速水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通信管理局、各电信运营企业等)
(二)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围绕海南省产业转型升级迫切需求,鼓励企业设立创新投资基金,引导地方产业投资基金和社会资本,支持大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建设、创新创意孵化、科技成果转化和新兴产业培育。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互联网+”产业创新体系。培育创新载体,支持“互联网+”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平台建设。积极构建在线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创新服务模式,推进专利基础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引导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大力发展开源社区,鼓励企业依托互联网开源模式构建新型生态,鼓励软件成果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开源,促进软件成果的开发应用。加大网络知识产权和专利执法维权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网络侵权假冒行为,增强全社会对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推进全省商标数据库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互联网商标专用权保护专项行动。(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商局等)
(三)营造开放包容环境,推进数据资源共享。
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最大限度减少事前准入限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破除行业壁垒,推动各行业、各领域在技术、标准、监管等方面充分对接,积极营造互联网公平竞争环境。充分利用互联网积累的信用数据,加快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加强信用记录、风险预警、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资源在线披露和共享,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有力支撑。按照国家大数据战略要求,加快制定完善全省大数据开放、安全保护等方面政策,建立数据分级和开放共享制度,健全政府部门数据资源统筹管理、共享复用和个人信息保护监管制度,大力推进政府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促进互联网应用创新,推动海南大数据健康快速发展。依托现有的信息化资源,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为基础,完善人口库、法人库,城市信用等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索引,通过企业基本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与交换,形成对市场主体的全景多维画像,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有力支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金融办、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工商局等)
(四)完善人才培养机制,着力提升智力支撑能力。
将互联网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列入我省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计划,支持我省互联网专业技术人员到国家继续教育基地参加专业培训。鼓励和支持省内有条件的互联网企业与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培训和咨询机构合作,在全省产业发展集聚区建设专业人才培养和实训基地,对互联网技术研发、市场推广、服务咨询等方面开展岗位培训、职业教育或订单式培养。鼓励和支持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与省内信息产业园区、互联网企业建立人才合作共享机制,促使学历教育与产业发展有机互动,融合发展。(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
(五)完善政策体系,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全面落实加强网络信息保护和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加快推动制定网络安全、电子商务、个人信息保护、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加强数据资源监管,营造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网络交易环境。积极争取国家在“互联网+”方面的政策和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基金等资金支持,围绕“互联网+”重大项目、重点产品、关键技术、人才培养,采用股权投资、贷款贴息、风险投资、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大对“互联网+”领域的扶持力度。加大政府部门采购云计算服务的力度,将“互联网+”相关平台建设和应用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探索基于云计算的政务信息化建设运行新机制。积极发挥互联网产业政府投资基金作用,拓宽“互联网+”领域投融资渠道,鼓励风险投资、天使投资等社会资金加大对“互联网+”领域创新型企业的投资。鼓励和支持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和信用贷款。鼓励互联网企业通过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融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金融办等)
(六)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
各市县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务实有序地推进“互联网+”行动。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和市县政府,积极引导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和各行业企业广泛参与,统筹协调“互联网+”发展相关工作,加强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实施方案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政府报告,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有关部门和各市县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