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要求,建立并完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互联网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推进数据共享,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与实效,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优化再造政务服务
1.规范网上服务事项。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制定出台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及事项标准,实行编码管理,逐步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
2.优化网上服务流程。优化简化网上服务事项,梳理网上办理事项的复用共享材料,建立在线填报、提交、及时推送预审结果的网上预审机制,精简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避免重复提交,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
3.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动注册登记、资质认定、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等与企业活动相关的服务事项和社会保障、户籍户政、教育医疗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
4.创新政务服务模式。建设全市统一的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开展政务服务大数据分析,引入社会力量开展预约查询、证照寄送、在线支付等服务,鼓励公众、企业和社会机构开发利用政务服务数据,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化、创新性的便民服务。
5.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法律法规、常见问题、监督方式、办理程度等信息,实时更新、动态管理,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
二、融合升级平台渠道
6.规范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功能,推进前端整合,加强各部门业务系统与市统一行政审批平台对接,形成统一的服务入口,实现互联互通,全网通办。
7.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功能。提升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功能,完善配套设施,实行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加强标准化建设与管理,推进政务服务阳光规范运行。
8.推动基层服务网点与网上服务平台无缝对接。推动全市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的实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领域,为群众提供便捷的综合服务,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基层全覆盖。
三、夯实支撑基础
9.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高速畅通、覆盖城乡、服务便捷的网络基础设施,为网上政务服务提供支撑和保障。
10.推进政务信息共享。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开放建设全市统一的电子证照数据库及服务系统,汇聚整合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实现政务服务“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11.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制定“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完善技术体系,强化服务流程合法依规,不断完善制度建设。
12.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安全建设,明确安全责任,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对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网上支付等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控,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13.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创新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多元普惠的民生信息服务体系和城市精细化运行管理体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四、组织保障
14.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北京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分工明确、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监督,推动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15.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财政预算,引入社会力量,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合理开放利用数据资源。
16.强化考核监督。建立公众参与机制,畅通沟通渠道,强化绩效监督,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17.加大培训推广力度。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做好宣传推广和引导,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