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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全文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8日 09:23:32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深化改革的要求,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6〕302号)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现就我市在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和全省“一张审批网”基础上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坚持统筹规划、问题导向、协同发展和开放创新原则,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进数据共享、推行公开透明服务,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二、工作目标

  充分利用海南省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和全省“一张审批网”,加强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和互认共享,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最大限度提供便民服务。2017年底前,完善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的“一张审批网”,建成功能齐全、服务便捷、覆盖面广的平台。在“一张审批网”全覆盖市级、镇(区)级的基础上,实现我市全部207个行政村覆盖使用率达到100%。全面公开我市、镇(区)、村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大幅提升我市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让政府服务更智慧,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和网络化的水平,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便捷性,提高群众办事的满意度,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三、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规范网上服务事项。

  1、继续推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即时更新、主动公开并向社会发布。各职能部门,按照《海南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进一步确认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规范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做到“事项名称统一、业务办理标准统一、事项编码统一”。

  牵头单位:市编委办、市政务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市政府直属相关部门,省驻万相关部门。

  时间要求:2017年12月底前。

  2、建立统一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并将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梳理出纳入市政务大厅代办更加方便快捷的公共服务事项,集中进驻大厅代办理。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市政府直属相关部门,省驻万相关部门。

  时间要求:2017年8月底前。

  (二)进一步优化再造政务服务。

  3、优化简化网上服务流程。按照《海南省行政审批业务标准规范》,进一步优化简化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全面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以及在线下载申报表格、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凡是能通过网络申报的政务服务事项,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必须到现场办理;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进一步完善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开展满意度评价,让办事企业、群众和社会公众对政务服务的满意度评价成为常态。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市政府直属相关部门,省驻万相关部门。

  时间要求:2017年8月底前。

  4、做好与全省政务服务统一的电子认证服务平台的衔接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在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中,凡具有身份认证、授权管理、责任认定要求的,应当统一使用“全省统一的电子认证服务平台”发放公众服务数字证书。

  牵头单位: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市政府直属相关部门。

  时间要求:2017年12月底前。

  5、全面公开服务信息。市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全面、深入地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

  配合单位:市政府直属相关部门,省驻万相关部门。

  时间要求:2017年12月底前。

  (三)加强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6、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需要,按照审批(服务)事项、审批(服务)职能(职权)、审批(服务)人员“三集中”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各级政务体系功能,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办理职能全部进驻政务大厅,切实提升我市三级政务服务体系的服务能力,推行“一窗受理”服务,实现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加快网上虚拟大厅建设,将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虚拟大厅有机融合为全省“审批一张网”,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审批全流程公开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的标准化审批、阳光审批。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

  配合单位:市政府直属相关部门,省驻万相关部门。

  时间要求:2017年12月底前。

  7、扩大“一张审批网”服务范围和服务功能。在全覆盖市、镇、村三级的基础上,开通政务微信公众号,建立“微政务”服务平台,通过“微政务”平台实现全省“一张审批网”的咨询、受理、办理、查询和投诉等服务功能,提高“一张审批网”使用效率。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

  配合单位:市各相关部门、各镇(区)。

  时间要求:2017年6月底前。

  (四)夯实支撑基础。

  8、建立市大数据中心,配合做好省政府政务信息充分共享工作。建立市大数据中心,实现城市运行管理精细化、智能化、高效化。贯彻执行国务院印发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16〕51号),配合省政府相关部门整合构建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各部门、各层级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牵头单位: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

  配合单位:市政府直属相关部门,省驻万相关部门。

  完成时间:2017年10底前完成市大数据中心建设;2017年底前配合省政府建成省级信息共享的大数据中心。

  9、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高速畅通、覆盖城乡、质优价廉、服务便捷的网络基础设施。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我市城乡规划,推进农村地区行政村光纤通达和升级改造。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全面覆盖城市和乡村,95%以上的行政村实现光纤到村。充分依托现有网络资源,推动政务云集约化建设,为网上政务服务提供支撑和保障。牵头单位: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

  配合单位:各镇政府。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

  10、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加快创新应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技术,加强统筹,注重实效,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打造透明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汇聚城市人口、建筑、街道、管网、环境、交通等数据信息,建立大数据辅助决策的城市治理新方式。构建多元普惠的民生信息服务体系,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积极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向城市居民、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提供更加方便、及时、高效的公共服务。提升电力、燃气、交通、水务、物流等公用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实行精细化运行管理。?

  牵头单位: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网信办等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和省驻万有关单位。

  时间要求:2017年12月底前。

  11、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加强各单位系统和网站信息安全建设,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安全保障体系。要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与信息建设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研究建立资金和技术保障机制,确保各平台、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有效开展。建立各方协同配合的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加强对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网上支付等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控。提高各平台、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查补安全漏洞,做好容灾备份。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提供上网服务的场所,落实经费部署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确保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健康有序发展。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市保密局。

  配合单位:各使用单位。

  完成时间:2020年底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对建设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办牵头负责统筹推进和监督协调,市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各镇政府做好配合和协助推进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工作推进资金,市政府直属各单位要密切协同,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分工负责。

  (二)高标准推进工作。“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在我市已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工作基础,有相对完善的标准、制度、机制、程序、平台和基础设施,各级各部门要根据部门责任和工作分工,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的最新要求,推进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再上新台阶,高标准、高效率、高普及率、全方位地服务企业和群众。

  (三)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互联网+政务服务”是政府服务社会的趋势、方向和主要手段,各部门要将培训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把面向公众服务意识、业务能力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打造既具备互联网思维与技能又精通政务服务的专业化队伍。做好宣传推广和引导,方便更多群众通过网络获取政务服务,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

  (四)强化监督。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监督,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抓紧制定实施计划,2017年4月15日前报市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并每季度报告进展情况,公开工作进展和成效,工作推进不力单位由市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进行通报。(来源:万宁市政府办;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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