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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共享经济模式在“一带一路”海外仓的实践应用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9日 20:20:38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共享经济”这个概念在中国已经真正做到了家喻户晓。Uber滴滴出行这类“C2C”商务模式的特点在于利用互联网技术平台连接人与人,通过平台规则促成两个“C端”之间的互动,使社会上闲置车辆参与资源共享流动,同时发挥闲置车辆的增值服务功能,如约车、等待、评价、感受等,从而大大提高了乘客的出行舒适度。而摩拜ofo共享单车的成功,则引爆了“共享经济”在“B2C”领域商务模式的成功应用。“B端”平台重投入资源性产品,同时确保服务品质标准化、流程标准化,“B端”组织的大量资源性产品供“C端”重复使用,使产品在单一“C端”的个体闲置期得到公共共享。存在的问题是由于面对无限“C端”,在平台业务规模几何级增长的同时,“B端”平台经营方投入随之无限增长,只能通过一轮轮融资抢占市场份额,以期早日达到“寡头效应”。实际上,这种“一将功成万骨枯”的商业模式可能会产生巨大的社会资源浪费。

  今年7月初,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发布了《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17〕1245号),明确要求大力推动分享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经济发展质量,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和改革提升传统动能。7月24日,新华网发布了《共享经济能走多远?下一站是共享未来》,认为共享经济毫无疑问将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大趋势。国家信息中心预测,未来几年,我国共享经济仍将保持年均40%左右的高速增长,到2020年,共享经济规模会占到GDP的10%;2025年预计达到20%。展望下一个“风口”,教育、医疗、知识、贸易、物流、技能等众多领域都有很大的共享空间。如:近年来,从国际贸易和国际物流领域,共享经济在“一带一路”海外仓的实践应用成果已经初步凸显,对供给侧改革实践、对外贸出口转型升级都有十分重要的借鉴和总结意义。

  一、跨境电子商务引领中国外贸出口转型升级

  网经社发布的《2016年度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显示,2016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6.7万亿元,同比增长24%。其中,进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1.2万亿元,出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5.5万亿元。在跨境电商模式结构上,2016年中国跨境电商B2B交易占比达88.7%,跨境电商B2C交易占比11.3%。跨境电商发展还是B2B占主体。当前在中国外贸出口领域的突出特点,表现为供给端的转变倒逼跨境电商模式变革,国内上游制造商正由传统代工逐步过渡到品牌化创造。行业也正逐步由粗放型B2B信息服务型,切换至精耕细作的B2S(store,仓库)2C供应链管理型。在国内市场红利逐渐下降的情况下,电商的全球化连接和加速向海外布局,将成为未来五至十年内中国外贸出口以及配套服务业发展的重点之一。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电子商务、全程供应链管理的发展,中国外贸出口发展过程中不断涌现新需求、新变革、新趋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的转变:

  一是从传统外贸分段服务模式向一体化、一站式服务模式的转变。传统外贸模式在外贸交易、国内生产、物流运输、海外销售四个主要环节上相对独立、串联作业,各个环节的外贸企业、生产企业、运输企业、海外销售企业根据商务协定完成物流运输与交接。而越来越多的新型外贸企业依托互联网、大数据根据国外批发商或消费者的最新需求设计产品、订制生产及贸易计划,从而实现去产能、去库存、降成本,保持外贸竞争优势地位。

  二是出口模式从“贴牌交货”向“直运交付”的转变。传统海外营销巨头控制品牌、海外营销体系和国际物流运输,国内企业主要从事外贸出口贴牌生产,居于产业链底层,外贸出口利润微薄。而依托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更多的出口企业直接将产品面向全球分销商及消费者,从而掌握了外贸出口的主控权,特别是出口企业可根据时效和价格自行选择物流服务商,因此特别要求加强以本地物流服务商为主体的集货仓储、国际物流、海外配送等供应链能力建设,为中国出口企业提供更为高效率、低成本的优质服务。

  三是“先有交易、后有物流”到“先有物流、后有交易”的转变。传统外贸模式的普遍特点是“先有交易、后有物流”。而随着出口竞争的日趋激烈,更多的企业选择在海外建仓,或通过第三方海外仓储服务机构,将批量商品出口到海外仓,再通过B2B或B2C方式向国外批发商或消费者送达货物,从而大大提高服务效率和用户体验。海外仓模式是一种全新的贸易服务方式,最大化追求全程供应链管理和全程网络信息化,对中国跨境贸易服务商技术能力、供应链管理能力、海外机构部署能力都提出了极大挑战。同时,“先有物流、后有交易”作为一种新型贸易方式,也给海关、国检、国税、外管等监管单位带来了新的政策和执法空白。

  四是外贸服务企业从收购出口到综合服务的角色转变。传统外贸模式的国内主体是外贸代理企业,操控海外客户和商品价格、质量,遴选国内生产企业委托加工。而新型外贸模式下更多的生产企业直接面向国外客户,更需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提供专业型外贸代理、出口通关、供应链金融、支付结算等综合服务。目前,在跨境电商领域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数量相对较少,如:主要服务B2B方式出口的深圳阿里巴巴“一达通”、主要服务B2C方式出口的浙江“融易通”和义乌“义网通”,主要服务B2S2C方式出口的天津“易智付”和杭州“安采信”等。

  二、运用共享经济模式实现海外仓挖潜、提质、增效

  共享经济模式的核心理念就是资源共享。目前,共享经济的资源共享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交换共享模式,指资源所有者在不变更所有权基础上,通过临时交换使用权实现使用权转移;二是租赁模式,即在资源所有权不变情况下,通过有偿的临时出租实现使用权转移;三是资源共用模式,指多个资源使用者共同使用同一资源的共享模式。共享经济涉及三大主体,即商品或服务的需求方、供给方和共享经济平台,其中,共享经济平台作为连接供需双方的纽带,通过互联网平台服务、结算体系、评价体系、激励体系等一系列机制的建立,使得供给方与需求方通过共享经济平台进行交易。

  共享经济模式的核心目标是盘活闲置资源,共享增值。实现方式一是运用互联网思维打通线上与线下,引导过剩闲置资源的拥有方以最便捷的方式、最便宜的成本为共享经济提供物质基础;二是依托共享经济平台的迭代升级充分交换信息和需求,使过剩闲置资源在社会之间进行迅速传导与开放对接,通过挖潜实现剩余资源的共享、增值。如何运用共享经济理念,为中国外贸出口发展提供新思路、新模式、新贡献?适应中国外贸出口转型升级的核心需求?目前,中国国内物流仓储行业的高速网络化、智能化、平台化已经毫无问题,而关键难点和产业突破口在于推动中国企业设立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海外仓的“挖潜、提质、增效”,从而建立全球仓储资源一站式共享协同体系。

  2017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扩大跨境电子商务,支持出口企业,建设一批出口产品“海外仓”,促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国内各级政府部门十分重视培育各类“部级”、“省级”、“市级”海外仓。如:商务部已经提出建100个公共海外仓,提高贸易各环节便利化水平。目前中国已经有超过300家企业境外设海外仓,数量超过600个,预计2018年将超过1000个。其中,绝大多数海外仓都是中国出口企业自营产品的海外物流服务场所,被称为海外仓1.0版。近年来,在全球跨境电子商务迅猛发展趋势下,小额日用品B2B交易主要通过阿里巴巴、敦煌等互联网平台成交及完成国际物流配送,这类服务于跨境电商的智能化仓储中心被称为海外仓2.0版本;而近年来涌现的新型跨境电商复合型服务模式的特点是通过国际电商平台与仓储物流服务平台、外贸厂家及电商卖家的多方订单协同和信息互动,直接完成国内厂家商品从仓储、运输到海外尾程派送至消费者的一站式物流服务,被称为海外仓3.0版本,也成为“B2S2C”模式。随着跨境电商品类迅速扩大和升级,大货、重货越来越多的通过跨境电商直销海外消费者,而货物销售后再通过海运或铁路方式配送,其缓慢的配送时效几乎不可能被海外消费者接受,因此这类“先有物流、再有交易”的“B2S2C”模式是最好的选择。2015年以来,采用“B2S2C”模式进行发货的业务规模大幅度提升,亚马逊eBay、阿里巴巴速卖通、Wish等国际电商平台均鼓励中国卖家更多地采用海外仓的方式发货,以保证“订单生成后1—3日送达”的客户体验。2016年,仅亚马逊在中国推广的“FBA”发货模式交易额即已突破人民币1000亿元。

  目前,中国企业设立在境外经营的众多海外仓也面临了很多问题,一是海外仓花费了巨额的建设资金或租金,也担负了数倍于国内标准的海外人力成本;二是由于近年来传统外贸出口模式业务规模逐步下降,大多数经营传统外贸业务的海外仓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有些自建仓储甚至负重前行,出现大量空间闲置;三是绝大多数海外仓的仓储信息化系统不能支撑新型跨境电商B2S2C业务,海外仓的增值服务贡献率不高,而类似亚马逊、eBay等国外电商平台的物流仓储基本处于垄断局面,进入门槛较高,形成了较强的行业壁垒,普通中国企业设立在境外的海外仓几乎无法满足国外电商平台的数据对接和信息交换条件。

  如何解决或优化以上问题?按照共享经济的理念,可以采用“共享海外仓”的方式。对于中国海外仓经营业主而言,在满足自身需求外,将多余的仓储空间开放给第三方,通过“共享仓储”,不仅填补仓库建造和人力运营的巨大成本,还能提高仓储利用率,减少资源浪费,拓展盈利空间。而实现“共享海外仓”,共享平台是其中的关键环节和纽带。共享平台作为连接国内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国内物流和外贸服务企业与海外仓储企业之间的纽带,通过互联网平台服务、结算体系、评价体系等一系列机制的建立,使得供给与需求方通过共享平台进行交易,共享平台通过互联网、大数据、云服务等新型网络技术帮助传统海外仓新增跨境电商B2B、B2C及B2S2C模式服务能力,整合海外仓闲置空间资源,挖掘海外仓运营潜力。“共享经济”平台的主要特点是:

  一是公共属性。平台主要是提供互联网技术服务、供应链应用服务、国际结算及支付服务、客户评价及平台奖励,平台自身不参与物流服务、外贸代理服务及金融等“运动员”角色的任何经营。二是交换属性。平台为合作伙伴提供广泛的数据交换,与亚马逊、eBay、阿里巴巴速卖通、Wish等国际电商平台互联互通,与国内电商企业各类ERP数据对接,与跨境电商各类物流、外贸、金融服务商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国内仓、海外仓作业智能化、国际化、可视化、一体化管理。三是增值属性。平台通过建立全球仓储共享模式,充分挖掘中国设立在全球海外仓储的限制场地和人力,从而获得合作伙伴低价甚至免费服务的资源,再加上国内互联网平台免费甚至补贴的特色模式,从而为中国跨境电商出口卖家提供低价、高效、稳定的优质服务。

  从海外仓运营方角度,发掘了潜能,利用了资源,增加了服务内容,以最低的转型成本实现了从传统外贸服务模式向跨境电商模式的升级;从中国出口卖家角度,从“共享”模式中直接享受到低价、透明、高效、稳定的跨境电商海外仓一站式服务;从平台角度,创业项目加上“共享概念”更是颇受资本青睐,通过获取客户数量及业务规模获取融资,不断发展壮大。

  三、“海外共享仓”的探索和实践

  2017年,阳光捷通(北京)贸易服务有限公司经过1年多技术研发,推出了“共享仓”——全球跨境仓储资源一站式共享协同平台,运用共享经济模式,已携手“河北省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中国文化产品跨境电商外贸出口服务平台”、“义新欧”中欧班列等运营单位,共同响应国家战略,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的海外仓全面实施“共享仓”建设,在充分利用海外共享仓闲置资源的基础上,不断推动国内外仓储及物流服务智能化、网络化、一体化。在义乌市相关主管部门支持关心下,“共享仓”在浙江义乌外贸企业和跨境电商出口卖家进行了推广应用,获得较大认可和关注。“共享仓”为义乌外贸企业和跨境电商出口卖家提供了“免海外共享仓储费、免海外仓操作费、免国内共享仓操作费、免共享平台信息费”等鼓励措施,支持外贸企业转型升级,支持跨境电商出口卖家“降本增效”。今年7月29日,阳光捷通(北京)贸易服务有限公司与河北好望角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易智付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签署“共享仓”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动河北国际物流仓储转型升级并与“一带一路”沿线海外仓实现“共享”,支持保定白沟“市场采购国际贸易方式试点”和邢台跨境电商产业枢纽建设。

  “共享仓”作为共享经济模式在中国外贸出口国际物流服务领域的积极探索和实现,将引领跨境电商从“C2C”、“B2C”走向“B2S2C”,让更多的中国外贸出口企业、电商卖家和物流服务企业拥抱共享经济,赢在“人人分享、人人获益”的时代。(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选:网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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