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随着我国电子商务建设速度不断加快,电子商务规模持续扩大,在促进区域经济增长中的作用不断凸显。电子商务渠道逐步下沉,从城镇地区向农村地区进一步延伸。未来电子商务将凭借其在成本、信息、资源等方面的优势,成为推动农业转型升级,搞活农村经济的一大动力。
当前,我国经济增速明显放缓,社会发展迈入新常态,经济增长的促进因素正在逐步转向生产效率提升和科技创新。随着“互联网+”、“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提出,各地纷纷将电子商务提升到战略性新兴产业加以扶持和培育。但由于农业市场具有特殊性,电子商务应用难度较大,因此,选择适合农业市场特点的电子商务发展方式,成为决定农业电子商务能否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
“互联网+”背景下陕西发展农业
电子商务有着重大的意义
互联网技术与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融合发展日益深化,互联网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作用进一步增强,电子商务成为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和经营方法,为我国产业发展与转型注入了新的活力。在“互联网+”发展模式下,农业电子商务在发展中有着重大的意义。基于电子商务作为新兴发展手段带来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农业电子商务发展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此对于农业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应高效运用互联网思维在农业电子商务发展模式中进行有利的探索,“互联网+”背景下陕西发展农业电子商务的意义主要有:打通农业商务流通环节、创造市场新型营销模式、推动农业经济增长转型。
(1)打通农业商务流通环节
农业居民居住相对分散,经济和交通相对落后等特殊的社会环境,使得农业信息闭塞,与外界信息沟通不畅。电子商务凭借其强大的网络联结功能,能实现农业生产与市场需求的有效对接,运用“互联网+农业电子商务”的模式可以让农户及时了解应季市场信息,农户间增强沟通,促进信息良性流动,指导农户合理生产,降低风险,提高效益,稳定农业经济。将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诸多环节高效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保证农业生产符合市场需求。这样可以很好地化解我国农业“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在我国,农产品的生产是一家一户的小农户,生产形不成规模,自产自销的方式效率低,成本高昂。通过电子商务可以把小农户集合在一起,在市场销售环节上实现规模化效应,使得小农户同样具有竞争力。从而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的价格、产量、效益的水平,进而提高影响农户生产的积极性。
(2)创造市场新型营销模式
由于信息技术的欠缺,很大一部分的农户还是以传统方式在进行农产品的销售,原有的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没有得到有效的改变。在“互联网+农业电子商务”的推动下,在网络平台农户须登记注册成为卖家商户,将自家的产品(包括服务)在网络平台进行展示、订货、支付、售后服务和货物在途状态等,进行合法的商品交易。在现代互联网技术的推动下,很明显,农业电子商务的发展可以有效突破农业市场的局限性。方便快捷的现代营销方式,不仅可以提高农产品的销量,带来农户效益的提高,与此同时带动了与之相关的物流、金融、就业等多种服务业的发展,有效加快了农业现代化的建设进程。
(3)推动农业经济增长转型
新型的营销方式使得农产品的销售市场得到有效的释放,电商各大企业对发展农业市场的日益重视,对于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给予极大的支持,农村淘宝服务站的大规模普及,使得农产品的下单量连年增长,进而销售额在各大电商平台的交易总额占比不断上升,农业经济创造力日益活跃,开拓农业市场和利用农业资源对于经济的促进作用日益显著,在良好的发展氛围下,农业电子商务日益成为农户提高收益的重要途径、成为电商企业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有效地推动了农业经济增长转型。
“互联网+”背景下陕西农业电子
商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1)农村金融支付成熟度低
陕西省农业电子商务尽管得到发展,但是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发展氛围还不够浓厚,农户大多还是习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传统商务模式。据相关统计,关中地区有90%的村镇有金融网点覆盖,30%的金融网点有ATM机。陕北、陕南地区有70%的村镇有金融网点覆盖,25%的金融网点有ATM机。总的来说,金融服务领域的发展相对滞后。农村村民未能享受到电子商务带来的资金交易的好处,网上银行、电子支付在农村发展受阻。农民大多数还是习惯依靠于邮政储蓄、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实现资金交易。除了保证农村金融支付发展之外,农村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建立农民对于电子支付的信任。
(2)电商平台运营难点纷杂
得益于各大农村电商平台的大力部署,农业电子商务的发展有了一定好的开端。但是就目前的现状而言,农产品上行与工业品下行的问题依旧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从目前的形式来看,全国范围内的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并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成功。各大电商平台目前日常运营中占比最大的是将农民所需的农业相关生产资料、生活服务和日用品通过互联网,实现电商下乡的农村电商。但农民的购买力有限,信息化程度相对较低,所以农村电商更重要的是将农产品通过网上途径进行销售。农产品电商平台的创新力不够,盈利能力较为薄弱,其过程中涉及到的高昂的运营费用也极大地制约了农业电商的发展。与此同时,电商平台运营中涉及到的售后服务是缺失的,农产品在销售的过程中很难提供售后服务。
(3)农业信息人员素质偏低
发展农产品电商离不开专业的农业信息领域人才。由于陕西省农村的主要从业人员为农民,其中又以老人和妇女居多。整体的文化水平较低,素质偏低。据调查,全省各市、县、区普遍没有对农户进行系统的农业技术与电商技能进行培训。农村劳动者对于电子商务所需的农业相关信息与电商技能缺乏一定的认识。所以农业信息领域人员虽然对于农产品的培育有一定的经验,但是对于生產适合电子商务销售的农产品仍有一定的距离。有些农村从业人员在与电商平台签订协议后,仍不按照协议进行生产,乱使用肥料添加剂等,严重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而一些文化水平高的农业人才又大多从事的是教学与科研工作,对于农产品电商的发展缺乏实质性的指导。
“互联网+”背景下陕西农业电子商务发展对策
(1)深化金融体系建设
完善的金融体系保障了电子商务的良性发展。应发展多元化的农村金融体系,完善网络支付方式,构建信用和认证体系,推动技术创新,形成以正规金融机构为基础、农村合作金融为主导、政府政策性金融为辅助、民间信用为补充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大力宣传和推广现代化支付工具,在农村地区普及非现金支付方式,推动金融机构下乡入户,为村民提供便捷的网银服务。加大资金投入,加紧制定政策,拓宽融资渠道。支持金融企业向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和个人投放贷款,推进电商与传统农业的深度融合,维护农村电子商务的环境安全。为陕西农村电商发展做好基础保障工作。
(2)完善电商交易平台
电商交易平台不仅是宣传企业和商品的窗口,还兼具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加强客户服务,促进网上交易的作用,这对于经济发展较为落后,技术水平较低的中西部地区有重大意义。陕西农村電商交易平台应按照“政府扶持、企业主体、资源共享、专业服务、农民受益”的模式进行建设,实现电商交易平台的现代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政府和企业等主体之间应加强合作,集中陕西特色产业,共同构建集信息服务、推广、支付、物流于一体的、具有行业特色的农村电商平台。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行业门户网站,鼓励中小企业在第三方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共同探索营销模式,进行优势互补,有利于树立企业形象,减少采购成本,降低商品库存,进而提高企业竞争力;充分发挥电商平台的调节作用,解决目前农村市场存在的信息不对称、价格差异、缺乏竞争等问题,保证市场的透明度;实施农村电子商务拓展计划,建立安全有序的消费环境,促进陕西农产品的转型升级,最终实现陕西农村电商追赶超越。
(3)规范农业信息人员
对农村电商而言,不能简单地套用城市和工业电商的思维,一些电商服务商团队大多来自城市,五谷不分且又人生地不熟,简单套用公用模板,其结果便是削足适履。随着陕西省农村电商的发展,各地都急需那些既精通农业生产、经营与流通,又能熟练地掌握现代网络信息技术的农业信息化人才。陕西省虽是教育大省,但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人员的整体素质较低,对新技术和新的商业模式不敏感,阻碍了陕西农村电商的发展。应加强对农业信息化人才培养的重视程度,利用陕西省各大高校资源为培养高素质的农业信息化人才助力。改进培养方式,加强学校教育与实际农村电商市场的联系,同时政府应与各大高校、企业密切合作,针对各地实际情况,培养高端电子商务人才。并且要真正发展一批愿意扎根农村,可以带动农村电商发展的专业人才。进而全面提升农业信息人员的整体素质,促进农业电商的发展。(来源:新西部 文/西安邮电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张鸿;征西安邮电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刘修征 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