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100EC>数字研究>【法律案例】快手诉“短视频人气助手”不当竞争
【法律案例】快手诉“短视频人气助手”不当竞争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29日 08:51:59

(网经社讯)1月28日,海淀法院发布案件快报称,因认为“短视频人气助手”软件及“melon_block”微信公众号针对快手平台提供快手粉丝、播放量、评 论数据等刷量服务构成不正当竞争,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手公司”)将运营商重庆香瓜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后者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 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00万元。

  快手公司诉称,快手为用户提供了一种付费推广服务“粉丝头条”,即用户可以通过购买粉丝头条服务将在快手平台发布的内容进行推广而增加视频的曝 光度。快手的有偿推广服务符合快手用户的需求,是快手平台正当的商业运营模式,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合法经营活动,由此获得的收入是快手的合法收 益。同时,快手平台的粉丝量等经营数据是自身运营决策的重要商业数据支撑,对于快手经营具有重要意义。

  而重庆香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软件“短视频人气助手”及“melon_block”微信公众号,通过用户现金充值积分,再以积分直接购买针对快 手平台用户的虚假粉丝量、视频播放量、双击量及评论次数等多种服务,且该行为严重破坏了快手平台的正常经营机制,直接影响原告有偿推广服务及其收益,构成 不正当竞争。

  对此,快手公司认为,自身投入巨大成本经营宣传快手平台及“粉丝头条”,重庆香瓜科技有限公司为谋取不法收益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了自己的 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目前,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并在进一步审理中。业内人士表示,短视频的快速发展在引得更多用户使用的同时,部分用户为 了实现更高的热度而选择刷点击量、评论量、粉丝量等方式,而虚假的数据无疑会影响行业的正常发展。(来源:北京商报 文/郑蕊)

浙江网经社信息科技公司拥有17年历史,作为中国领先的数字经济新媒体、服务商,提供“媒体+智库”、“会员+孵化”服务;(1)面向电商平台、头部服务商等PR条线提供媒体传播服务;(2)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培训机构、电商平台等提供智库服务;(3)面向各类电商渠道方、品牌方、商家、供应链公司等提供“千电万商”生态圈服务;(4)面向各类初创公司提供创业孵化器服务。

网经社“电数宝”电商大数据库(DATA.100EC.CN,免费注册体验全库)基于电商行业17年沉淀,包含100+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数据,150+独角兽、200+千里马公司数据,4000+起投融资数据以及10万+互联网APP数据,全面覆盖“头部+腰部+长尾”电商,旨在通过数据可视化形式帮助了解电商行业,挖掘行业市场潜力,助力企业决策,做电商人研究、决策的“好参谋”。

【投诉曝光】 更多>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网经社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网经社;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NEWS@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平台名称
        平台回复率
        回复时效性
        用户满意度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二维码 打开微信“扫一扫”
        微信小程序
        小程序二维码 打开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