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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经社赵占领:个人UP主若未经授权使用他人作品构成著作权侵权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7日 13:25:33

(网经社讯)摘要:日前,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在接受《锌刻度》记者采访时认为:

1、个人UP主若未经权利人授权使用其作品,则构成著作权侵权。其中,个人博主构成直接侵权,而B站作为信息存储空间提供者是否构成帮助侵权,通常依据通知删除规则处理,即权利人向B站发出侵权通知后,如果B站未采取删除侵权内容等措施,则需要对个人博主的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2、但是,如果B站对于个人博主的侵权行为属于明知或应知的除外,比如对于个人博主上传的内容进行了编辑、修改、推荐时则属于“应知”的范畴,构成帮助侵权。

3、能够看出,B站对于这类侵权内容并非完全没有政治手段。只不过,在处理手段和反应速度上仍显不够,这对于B站想要建成更全面更良好的学习园地这一目标来说,仍然是不小的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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