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2月14日,网经社通过对“1688”(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2022年电诉宝受理的全年真实用户投诉案例大数据分析,公布了“1688”2022年电诉宝消费评级数据、年度投诉数据及典型案例。(详见网经社专题:“1688”被指偏袒卖家拒绝退款 物流配送慢http://www.100ec.cn/zt/ts1688/ )
从网经社企业库(COP.100EC.CN)了解,1688隶属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法定代表人为戴珊,公司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是中国领先的小企业国内贸易电子商务平台,为全球数千万的买家和供应商提供商机信息和便捷安全的在线交易,也是商人们以商会友、真实互动的社区。
一、1688用户投诉数据出炉:获13次“不予评级”
据网经社旗下电商大数据库“电数宝”监测数据显示,2022年“1688”共获得13次消费评级,均为“不予评级”,2022年整体消费评级为“不予评级”。
二、“1688”2022年度电诉宝投诉数据
2.1 消费问题分布
根据网经社旗下电商大数据库“电数宝”(DATA.100EC.CN)显示,“1688”涉嫌存在退款问题、网络欺诈、商品质量、物流问题、售后服务、货不对板、霸王条款等问题。
2.2 投诉地区分布
根据网经社旗下电商大数据库“电数宝”显示,2022年投诉“1688”的用户主要集中地区为广东省、湖北省、上海市、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山东省、山西省、河北省、河南省、湖南省、福建省、重庆市、青海省。
2.3 投诉性别分布
根据网经社旗下电商大数据库“电数宝”显示,投诉“1688”男性用户投诉比例为47.368%,女性用户投诉比例为52.632%。
2.4 投诉金额占比
根据网经社旗下电商大数据库“电数宝”显示,用户投诉“1688”的消费金额主要在0-100元、100-500元、1000-5000元、500-1000元、10000元以上、5000-10000元区间。
三、典型案例披露
【案例一】用户投诉“1688”购买两万元货物未发货 申请售后退款无果
12月30日,河北省王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自己于2022年12月26日在1688平台采购两万块钱货物,卖家未发货被确认收货,后申请售后退款无果。现在店铺联系不上,并且店铺已经关闭。
【案例二】用户投诉“1688”商家虚假宣传 欺诈消费者
11月9日,上海市段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自己在1688平台上深圳市武功泉环保有限公司这个店铺买了一个810元的净水器,收到时水箱里有水,里外都是脏旧的,没有确认收货,按照说明操作了几天,水依旧是劣塑味,根本无法正常使用,反映给商家要求退货退款,商家故意不退,找借口说机器过水了不给退。
段女士表示收到这个机器之前这个机器就是已经过水的,而且自己如果不过水也不知道这个机器有问题,根本没有净化功能,而且水是劣塑味还有浮油,申请平台介入处理,商家威胁平台如果给自己退款他们就不在平台续费了,平台故意把款项强制性打给商家了。段女士的诉求就是必须退货退款,退货运费理应商家承担。商家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强行买卖,拒不履责。
【案例三】“1688”被指出售商品与官图不符 客服冷处理问题
8月3日,广东省谢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自己于2022年7月14日收到在1688平台里,店铺名为精实不锈钢制品商行购买的复古青芳做旧收腰款260ml杯子和碟子,其中杯子出现了表面处理工艺与官图不一的情况出现,之后在7月17日向1688维权渠道作出申诉,多次要求平台先将卖家提出问题的杯子链接下架,待更正贴合实际工艺的杯子官图再上架,並再三表明不是要退款。
谢先生表示在这半个月以来,1688维权客服不停重复说退款处理,又说他的举证无效,对其十几条的凭证好像视而不见一样,不断说同样的说话,始终不肯要求卖家更正实物图,变相助长平台商品照骗的歪风。而在今天,系统竟然通知说投诉已解决,谢先生表示根本就没解决,故此对1688维权客服的冷处理手法作出强烈谴责。
【案例四】“1688”被指出售商品存质量问题 疑似偏袒卖家强制收货
7月13日,河南省孟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自己于2022年6月26日在1688电商平台的丹阳市开发区太合极百货商行购买了一个女性假发头套,出现了质量问题,在1688申请退款,1688无脑的偏袒卖家,孟女士发的图片和凭证,1688客服一概不管,只偏袒卖家。
孟女士提供之后强制给孟女士确认收货,并且打款给卖家,卖家接到她的投诉后,产品下架,关闭店铺,1688客服也不管,此无良商家,配合此偏袒的客服平台,实在令人失望至极,孟女士表示希望她的权益可以得到保障,并且要求退货退款。
【案例五】“1688”被指出售商品质量存在问题 商家拒绝退货
6月27日,湖南省唐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自己于6月19日收到在1688平台购买的服装,20号拆开快递发现衣服是坏的,故与卖家沟通, 商家还质疑污蔑是自己有意损坏,并且拒绝退货需要自己承担全部换货运费,唐女士认为自己的消费者权益受到了侵害,需要商家进行退货处理。
唐女士表示: 1,十九号签收,二十号拆开,签收不等于认可商品质量合格; 2,商家购买前虽说明散客不退,但是本人收到的产品是存在质量问题,并且商家换货的话邮费全部需要买家自己承担,这违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并且商家自己详情页里面也有展示,不影响商品二次销售即可退货的制度,难道只是展示,欺骗消费者吗。 3,商品质量不合格,商家只承诺换货,并且运费需买家自理,那是不是强买强卖?消费者即使换货又收到了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呢?
为帮助消费者辨别类似网络消费平台,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节平台“电诉宝”,携手“一带一路”TOP10影响力社会智库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联动各地消保委,发起“2023第十二届网络消费315调查行动”。行动通过:1)系列数据报告发布,辨别“刺客”平台;2)发起主题调查行动,看清网络消费“雷区”;3)联合浙江省消保委发布315消费预警 避免雾里看花;4)电诉宝“云315”平台联动千家网络公司,为用户“保驾护航”;5)典型案例曝光,避免“重蹈覆辙”;6)全国近3000媒体记者舆论监督倒逼行业健康发展等六大方式,推动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再塑清朗网络消费环境贡献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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