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6月27日消息,网经社数字健康台(HLTH.100EC.CN)获悉,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日前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京海市监处罚〔2023〕8334号)显示,北京亚楠容悦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被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4925元。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5月16日。
经查,当事人主要从事医疗美容服务。当事人称其依法取得卫健委医疗机构许可证,经依法延续,目前有限期限至2026年。许可项目有: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麻醉科。
再查,当事人称其在大众点评平台发布淡斑套餐“水光补水”广告,广告存在“医学淡斑”、“微信私约”等字样及一美女形象的图片,附有价格等的内容。当事人称上述淡斑套餐主要分2项。第一项是“水光补水”,系进行微针治疗后涂抹第二类医疗器械“绽美娅”。第二项是“无针补水”,系进行超皮秒治疗后涂抹化妆品,其依法依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活动,未存在注射化妆品或违反适用范围适用医疗器械情况。当事人称评论区系消费者自由发言评论,其并不了解相关情况,评论者亦没有留存联系方式,其无法核实情况,认为上述评论可能指的是做水光补水项目时进行的微针治疗。当事人自承上述内容不是真实情况,特别是其中对项目的介绍,其实水光补水项目是采用涂抹“绽美娅”。出现上述情况系其负责该方面的员工工作不够细致认证,粘贴上传错误信息所致。
又查,当事人称其在新氧平台发布“线雕”广告,广告存在“全脸埋线提升”、“埋线抗衰”、“微信私约”等字样及一美女形象的图片,下有价格等的内容,“线雕”是医美行业通用术语。当事人自承上述内容不是真实情况,出现上述情况系其负责该方面的员工工作不够细致认证,粘贴上传错误信息所致。
又查,当事人称其在新氧平台发布“进口瘦脸”广告,广告存在“院长亲诊”、“进口瘦脸”等字样及一美女形象的图片,附有价格等的内容。当事人称上述广告宣传的医疗美容服务采用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系经审批的合法进口药品。当事人自承上述内容不是真实情况,出现上述情况系其负责该方面的员工工作不够细致认证,粘贴上传错误信息所致。
又查,当事人称其在悦美平台发布“抗衰”广告,广告存在“热超抗衰1+1”、“全层紧致提升”等字样及一美女形象的图片,附有价格等的内容。当事人自承上述内容不是真实情况,出现上述情况系其负责该方面的员工工作不够细致认证,粘贴上传错误信息所致。
又查,当事人称其在美团平台发布“超级抗衰”广告,广告存在“超级抗衰1+1”、“深度紧致提升”等字样及一美女形象的图片,附有价格等的内容。当事人自承上述内容不是真实情况,出现上述情况系其负责该方面的员工工作不够细致认证,粘贴上传错误信息所致。
又查,当事人称其在悦美平台发布“超级抗衰”广告,广告存在“官方认证仪器”、“微信私约”等字样及一美女形象的图片,附有价格等的内容。当事人称其上述广告中“官方认证”、“厂家认证”等内容是真实的,其仪器半岛超声炮(行业通称)是通过厂家正规渠道购买并培训认证的,上述认证可通过半岛医疗网查询。
当事人称上述所有广告发布时间均为2022年6月初至2022年12月左右,上述所有广告均为扩大医疗服务销售,吸引消费者发布上述广告,上述所有广告均系宣传其医疗美容服务项目;当事人称上述所有广告均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或相关部门批准;当事人称上述所有广告阅读量已经无法统计。关于上述广告所宣传的服务项目销售量,因下架和有直接到现场的消费者,故销售量已经无法统计,上述所有广告并未在其他广告媒介进行上述广告投放;当事人称上述所有广告只有制作费用,系经朋友介绍委托个人进行上述所有广告制作,每个广告制作费用为497.5元。
综上,当事人已构成涉嫌发布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的虚假广告的行为和未经审查,擅自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的涉嫌违法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规定,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罚款149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