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近日,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315.100EC.CN)接到用户投诉自己在“微拍堂”拍了5条观赏鱼,超时未付款,平台在未经提醒的情况下强行划走了店铺押金。(详见网经社专题:质量存疑 诱导收费 霸王条款 “微拍堂”问题频频!http://www.100ec.cn/zt/wptjdcy/)
12月28日,河北省彭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2023年12月23日在微拍堂拍了5条观赏鱼,当初显示的是无需抵押金先行拍卖,也没有扣任何抵押金,后来因为彭先生个人原因没有付款,卖家和微拍堂都没有联系告知他如不付款会扣除抵押金。
彭先生表示,微拍堂和微信联合欺诈,在拍卖的时候不收取抵押金,而在拍卖成功后,且是没有告知的情况下强行划走抵押金。彭先生认为,既然是根据微信信用积分免抵押为什么后期强行扣取?如拍卖前就收取抵押金的话是不会有人出价拍卖的。彭先生后期联系微拍堂,对方态度蛮横,说他违约。彭先生称,微拍堂和微信联合设计陷阱,引消费者入圈套,要求退回抵押金。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微拍堂有关人员回复称:客官您好,我们已经收到您的反馈,非常感谢您对平台的支持,会尽快核实处理。后续会给您回复,请您耐心等待。
网经社企业库(COP.100EC.CN)显示,微拍堂隶属于杭州微拍堂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18日,注册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法定代表人为林志明。其自称是一个社交类C2C拍卖平台,通过移动互联网技术,致力于为用户提供交流分享、商品购买的平台。
据“网经社企业风险评级系统(CREDIT.100EC.CN),微拍堂隶属于杭州微拍堂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的风险评级为R1+,公司目前所处低风险。
根据“电诉宝”2023年至今受理的数字零售中的文玩电商领域用户有效投诉显示(依据投诉量排行),微拍堂排名第一位,最新评级为“建议下单”。其他被投诉的类似平台依次为:艺狐在线、玩物得志等。
此外,“电诉宝”受理用户维权案例显示,2023年至今,“微拍堂”还涉嫌存在霸王条款、恶意罚款、退款问题、网络欺诈、货不对板、退店保证金不退还、网络售假、虚假促销等问题。
【案例一】拒退保证金?用户投诉“微拍堂”存霸王条款 忘拍无恢复交易选项
12月10日,浙江省的薛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12月5日、12月6日两日在微拍堂平台参与两把茶壶竞拍,支付保证金共计208元。薛先生竞拍成功后忘记付款,在申请卖家恢复交易时发现系统没有这个功能,于是咨询平台客服后告知是拍品属卖家重新上架不能恢复交易,也拒绝退回保证金。
薛先生的诉求是恢复交易,自己作为用户在事前也没有被平台充分告知交易可能无法恢复,最终这样的回复只能说是平台霸王条款导致结果,请帮助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例二】无故被扣除保证金?“微拍堂”被指处罚时无法提供违规证据
12月9日,四川省王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2022年12月2日在微拍堂APP直播时,无故被微拍堂扣除保证金1000元,处罚理由是网外导购,但王先生表示自己并无外网导购行为。
王先生认为平台在处罚时并无法提供任何违规证据,直播过程也未给予任何提醒。自己对该平台此类扣除保证金一事深表疑惑:为何无法提供违规证据,随意处罚。平台是否涉嫌违反《平台经济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导则》的规定,是否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现予以投诉。王先生的诉求是微拍堂退还处罚的保证金1000元。
【案例三】给不出证据就扣钱?用户投诉“微拍堂”无法无天
12月9日,江苏省泗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微拍堂于12月8日发了两个消息给他,意思是说泗先生有诱导外网导购行为,扣除店铺1000元及店铺分3分。泗先生联系客服,让其提供店铺违规证据,客服打电话说抱歉,没法提供证据,但扣的保证金也不能退还,让泗先生下次注意。
泗先生认为,私自扣除商家款的霸权行为无法接受,对方证据都不能提供,想扣就扣,太无法无天了。泗先生希望追回被微拍堂平台私自扣除的保证金。
【小贴士】
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315.100EC.CN)运行10余年来,与全国近千家网络消费平台建立对接,影响1亿+网络消费用户,新系统实现一键投诉、24h在线、自助维权、同步直达、实时处理、进度查询、评价体系、法律求助、大数据分析等诸多功能。目前,平台“绿色通道”服务向广大网络消费平台开放,平台可自主申请入驻,实时受理、反馈和查询用户满意度评价。为了更好地营造公开、透明、健康的网络消费投诉环境,“电诉宝”公开版已正式上线,新增用户投诉实时受理动态、月度平台投诉量TOP10、热点投诉地区、投诉榜(依据投诉量排行)等模块,让投诉过程透明化,一手掌握信息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