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1月3日消息,日前,菲律宾国税局(BIR)颁布新税收规定,将对在线金融平台向其合作卖家或商家通过前者平台销售的商品或服务提供的总额的一半征收1%的税。
据网经社跨境电商台(CBEC.100EC.CN)获悉,客观来看,税收规定能够确保政府能从电商平台的交易中获得适当的税收,是十分正常合理的一项规定,但对卖家来说,新规实施后盈利也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据此前贸易部门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大约有200万实体作为在线卖家开展业务。也就是说,有200万卖家将被波及。
但好在新规定提供了一些豁免条件,并不是每个在线卖家都需要被征税,例如纳税年度收入低于50万比索的在线商家,以及一个纳税年度累计汇款总额未达到50万比索的在线商家,均可享受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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